2017年政策法规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中央战略部署和工作要求,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全面推进政策研究和法治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做好形势分析、宏观政策研究、调查研究和重大文稿起草工作。参与筹备全国教育工作大会。围绕部党组关心的教育重大问题,全面分析当前国内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国外教育发展最新动态和实际工作遇到的困难问题,加强教育形势分析和政策研究。充分发挥政策储备、政策研究的优势,充分挖掘高校政策研究机构专业优势,整合各种资源,统筹各方力量,围绕教育改革发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持续开展专题研讨,定期形成专题报告和宏观层面系列决策参考报告,打造教育政策研究交流平台,为教育宏观政策制定提供科学决策参考。围绕中心工作,选准调研课题,创新调研方式,坚持群众路线,认真组织开展面向基层的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文稿起草质量和水平,切实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二、全面推进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法工作。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开展《职业教育法修正案》和《校企合作条例》审议工作。起草完成《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案、《国家教育考试条例》草案,研究制订《学校安全条例》草案。启动《学前教育法》《终身学习法》草案的调研起草。研究制订《学校未成年学生保护规定》《教育统计工作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加强对教育领域法律热点问题的研究分析,建设教育立法研究基地,建立教育立法咨询专家库。
三、扎实推进依法治教。贯彻落实《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完成教育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工作。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形成文件目录。启动依法治教示范区建设,遴选若干地方,按照依法治教的原则与要求,指导、推进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转变管理观念和管理方式,全面整合相关制度、机制,深化改革。组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制定高等学校依法治校评估标准等。研究制订《关于深化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提高教育部门运用行政执法手段管理教育事务的能力。实施依法治校能力提升计划,建立依法治校案例库。启动法治校园建设,选择试点地方,提升学校的法治教育环境和氛围。加强对中小学章程建设的指导,出台指导意见。
四、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制定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职责分工。开展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试点,在试点地方探索建立学生伤害事故调解、学生权益保护等机制,建立安全风险防控的网络和技术服务体系。
五、深入推进教育普法工作。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七五”普法规划,不断创新和丰富法治教育的形式与内容。完成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各地开展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进一步举办好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推动各地宪法教育取得新进展。研究制定中小学校长、教师法治教育大纲。继续实施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协同创新。与北京大学合作,筹建全国高校法治教育研究中心。进一步办好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加强相关部门普法机制的协同,设立“青少年网络普法大课堂”,健全和完善网络普法机制,增强利用普法网对法治教育效果进行评测的功能,扩大优质法治教育资源覆盖面。
六、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加强跟踪指导,鼓励各地加强制度创新,督促各试点单位认真比照试点工作方案,保质保量完成试点工作。全面总结试点单位的做法和经验,选择其中可复制、可推广的进行进一步研究,上升到国家政策和制度层面。研究制订加强与规范第三方教育评价的意见,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多元的教育评价体系。
七、全面推进教育“放管服”改革。印发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推动各部门各地抓紧研究出台配套改革政策。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行政审批服务。进一步推动做好取消行政审批的后续监管。研究起草优化教育公共服务的文件。
八、进一步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围绕大学章程建设、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大学治理结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展开调研评估,起草完善现代大学制度的相关政策文件。对高校章程执行情况、学术委员会、理事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建设运行情况等开展第三方评估,推广先进做法,加强指导。围绕高校管理中的重要法律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对高校法治工作的指导,提高高校依法治理能力。召开高校法治工作会议。
九、大力推动教育标准化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出台关于加快教育标准建设的意见、教育标准管理办法、国家教育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和国家教育标准体系框架等一系列文件。做好教育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协调和日常管理,统筹推进教育领域标准化重大改革,编制教育标准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设、维护国家教育标准化平台。对重要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评价和统计分析。积极开展教育标准基础研究,组织教育标准相关培训,牵头推进教育标准国际化。组织相关单位按时完成并出版一批教育发展与质量报告,提高报告的时效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十、做好行政复议及应诉和合法性审核等工作。落实《教育部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规程》,理顺工作机制,依法审查处理好每个案件,维护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把好法律关。发挥部公益律师在文件审核、案件办理等法治事务中的积极作用。研究推进运用法治手段和法治方式提高教育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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