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职能
拟订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 领导名单
周 为 司长
王 晖 副司长
孟庆瑜 二级巡视员
三、 机构设置
政策法规与督查处(国家语委办公室秘书处)
宣传推广与教育处
四、 联系方式
电话:010-66097030
传真:010-66096681
邮箱:zonghc@mo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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