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一、 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职能

  拟订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 领导名单

  周 为 司长

  王 晖 副司长

  孟庆瑜 二级巡视员

  三、 机构设置

  政策法规与督查处(国家语委办公室秘书处)

  宣传推广与教育处

  四、 联系方式

  电话:010-66097030

  传真:010-66096681

  邮箱:zonghc@moe.edu.cn

收藏
(责任编辑:田青(实习))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