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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局

  一、 教育督导局职能

  拟订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国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起草国家教育督导报告。

  二、 领导名单

  范 唯 局长

  胡延品 一级巡视员

  向明灿 副局长

  郭 佳 副局长、一级巡视员

  杨 宇 副局长

  马 杰 副局长

  三、 机构设置

  综合处

  义务教育督导处

  专项督导处

  学校督导处

  督学管理处

  评估监测处

  四、 联系方式

  电话:010-66096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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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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