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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608号(教育类087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监管提案〔2021〕314号

  您提出的《关于狠刹校外补习之风,认知教育回归校园的提案》收悉,经商全国妇联、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教育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关于回归学校主体地位。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做出顶层设计和系统部署。教育部高度重视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推进简政放权,逐步理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关系,中小学校办学行为不断规范,育人质量显著提升。2020年,教育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7号),明确要求落实中小学办学主体地位,增强学校发展动力,提升办学支撑保障能力,鼓励支持学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办出特色、办出水平。2021年以来,教育部出台《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指导各地各校严控书面作业总量,科学合理布置作业,不断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坚持疏堵结合,回应家长期盼,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推行“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同时,为防止家长因暑假“看护难”被迫送孩子去校外培训机构,及时印发《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0号),支持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承担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这些举措为充分发挥中小学校主体作用,提升基础教育育人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了重要支撑和坚强保障。

  二是关于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回归本位。2020年,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开展了涉未成年人网课平台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平台6000余家。2021年6月,15家校外培训机构因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分别被予以顶格处罚,共计3650万元。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对加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质量进行了系统部署,明确提出现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外资不得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的指导思想。坚持教育公益属性,发展素质教育,绝不能把良心行业办成逐利产业。

  三是关于推动家庭转变观念。教育部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工作,会同全国妇联等相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一是加强政策指导。印发了《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等文件,初步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教育政策体系。2017年印发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将家庭教育纳入学校德育工作体系,加强学校对家庭教育的指导。2019年,在《意见》中,明确要求要重视家庭教育,密切家校联系;二是推进家庭教育专业化。2020年,组织编写《家庭教育指导手册》,遴选家长育儿典型案例,解答家庭教育困惑。教育部还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强化决策咨询、教学研究和实践指导,召开全国家庭教育实验区工作交流会等;三是拓展丰富家庭教育形式。指导各地教育部门会同妇联等部门,通过网上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等多种形式,促进家庭教育科学化、规范化实施,依托36万所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和1万多个网络阵地等,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传,帮助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四是关于健全长效监管机制。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对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审批登记、培训行为、监督管理作出了全面规定。2019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出台了《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教基函〔2019〕8号),对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的备案审查、监管机制等提出明确要求,构建了线上培训的基本管理制度体系。按照中央深改委第十九次会议和《“双减”意见》精神,教育部将积极争取立法机关支持,完善相关执法程序,依法治理校外培训机构。主要包括:一是开展立法调研。协调推动出台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行政法规,通过立法明确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审批登记、培训行为、收费退费、融资上市、广告宣传、日常监管、组织领导等事项,加快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治理立法进程;二是完善执法程序。在现有法律框架内,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积极研制有关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的政策文件;三是加大执法力度。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教育培训领域执法力度。

  下一步,教育部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双减”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力度,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下一代健康成长营造干净、健康的环境。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1年10月22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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