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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178号(教育类411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监管提案〔2021〕307号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面向学龄前儿童在线教育的提案》收悉,经商市场监管总局、全国妇联,现答复如下:

  您对“培训机构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违规在线教育,危害幼儿健康发育,引发社会和家长普遍担忧”问题的分析和建议具有很强针对性,教育部正在按照中央部署,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一、关于出台政策法规

  学前教育指导和立法方面。《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明确指出幼儿的学习是在游戏和生活中进行的,要珍视游戏和生活的独特价值,科学安排一日生活,保证每天不少于2小时的户外活动时间,合理控制幼儿使用电子产品时间,严禁“拔苗助长式”的超前教育和强化训练。2021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教基〔2021〕4号)《学前、小学、中学等不同学段近视防控指引》,明确要求幼儿连续使用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的时间不超过15分钟。目前,教育部正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学前教育立法,明确要求家庭和幼儿园应合理控制儿童使用网络和电子产品的时间,依法保障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规范培训机构方面。2018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57号),在要求幼儿园进行科学保教的同时,明确提出社会培训机构也不得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各地要结合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予以规范。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明确培训机构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这些政策和法规的要求十分明确,为规范和治理工作提供了依据和遵循。

  二、关于强化广告监督管理

  《“双减”意见》明确要求做好培训广告管控,确保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双减”意见》强调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2020年年底以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线下、线上校外培训虚假违法广告55件,查处案件涵盖有关提高成绩、虚构信息和数据、假扮名师推荐等多种违法广告。2021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教育培训类广告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相关虚假违法广告,净化教育培训广告市场环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变化。

  三、关于提供专业家庭指导

  一是制定有关家庭教育指导意见。2019年,全国妇联、教育部联合多部门印发了《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规范推进全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其中针对提高儿童信息素养方面做了明确规定,要求指导家长正确认识媒介对儿童的影响,培养儿童网络素养,规范上网行为,预防网络依赖。编印了分年龄段的《儿童家庭道德教育指导手册》,引导广大家庭重视孩子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教育。目前,全国妇联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加大家庭教育线上指导力度,强化教育教育指导服务。

  二是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传普及。从2012年起,教育部将5月20日至6月20日定为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面向全社会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帮助广大幼儿园教师和家长了解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全面提高科学保教水平,让幼儿度过快乐而有意义的童年。到2021年,已连续十年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主题包含“快乐生活、健康成长”“让科学育儿知识走进千家万户”“游戏—点亮快乐童年”“科学做好入学准备”等。在宣传活动引导下,学前教育“去小学化”、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快乐童年等科学育儿理念深入人心。各级妇联组织依托36万所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和1万多个网络阵地等,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传普及,帮助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目标,避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引导家长重视孩子校内学习,切实减轻孩子负担。

  三是开展科学用网指导。全国妇联会同有关部门抓住“4.23世界读书日”和“六一”等重要时间节点,不断创新手段,举办“破除网茧我参与•我与网络共成长 ”儿童论坛,搭建儿童同有关主管部门、互联网行业从业者、家长、儿童教育专家等成人进行对话和交流的平台,向主管部门与互联网行业发出倡议,共建阳光网络。举办“网络茧儿”雕塑展,预防儿童网络成瘾。充分利用各类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儿童之家等主要阵地,面向广大家长普及科学网络知识,提高家长媒介素养,提高指导孩子健康上网的实践能力和监护水平,自觉抵制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不良有害信息,优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

  四、下一步工作考虑

  教育部将充分吸收采纳您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校外培训严格审批、严格监管、严格规范,全面规范校外培训;坚决清理虚假、夸大、违法广告,坚决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推进学前教育立法,依法保障幼儿身心健康成长;深化家庭教育支持服务工作,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保教观念,为学龄前儿童家长提供更多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意见,丰富儿童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1年10月22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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