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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488号(教育类042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监管提案〔2021〕298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协同家校教育方式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的提案》收悉,经商全国妇联,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提升均衡教育资源、推进高质量“互联网+教育”、治理整顿校外培训机构、明确家校教育权责边界等建议具有针对性,为今后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中央一直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经国务院同意,2018年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减负三十条)》;针对当前减负突出问题,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对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及校外培训负担提出明确要求,作出总体部署。教育部联合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教育部高度重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截至目前,全国累计有26个省份整体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共有2809个县通过了评估验收,占全国总县数的96.8%。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持续改善。特别是在国家脱贫攻坚战略深入实施下,实现了义务教育有保障目标,建档立卡辍学学生实现动态清零。同时,采取了一些列措施,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

  一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以贯彻落实两个文件为主线,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创新教学模式,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强化体育锻炼,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行动,广泛开展综合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还出台了关于加强教师队伍、中考命题和实验教学等方面的配套文件,组织开展了国家教学成果奖评选,启动实施国家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计划,召开了全国基础教育教学工作会议,指导各地加大改革力度,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是深化招生及评价改革。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推进免试就近入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推动所有省份全部出台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实施意见,着力构建公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权的机制。稳步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省级统一命题,坚持以课程标准为命题依据,不得制定考试大纲,不断提高命题水平。积极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政策,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2021年3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引导各地各校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构建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改进教育评价“指挥棒”,切实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的不科学评价导向。制订了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的质量评价指标,从评价内容、评价方式、评价实施、结果运用、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

  三是发展“互联网+教育”。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学校联网攻坚行动,进一步支持贫困地区学校宽带接入和提速降费。从2019年开始,将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纳入《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提供经费保障,着力改善农村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将义务教育学校联网率和拥有多媒体教室的学校比例纳入《关于督促如期完成2020年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交账任务的通知》,对落后省区发函进行督促指导,夯实西部偏远地区教育信息化基础。截至2021年8月,全国中小学(含教学点)未联网学校实现动态清零,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普通教室达到430.7万间,98.99%的中小学已拥有多媒体教室。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小学“停课不停学”工作作出部署,积极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加强线上学习指导,开通了“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和“中国教育电视台空中课堂”。2021年进一步统筹整合国家、有关地方和学校相关教学资源,提供免费、丰富多样、可供选择、覆盖各地的优质数字教学资源,重点保障农村地区学生学习需要。2021年暑假期间,平台访问量迅速攀升,网络舆情向好。8月8日达到上线以来单日最大访问量,当天独立访客用户数达2400多万人,页面浏览近1.4亿次。这些实招实措为迅速提升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教育质量提供了有效支撑。

  二、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

  家校协同育人是时代课题,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教育部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工作,会同全国妇联等相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

  一是加强政策指导。印发了《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等文件,初步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教育政策体系。同时,积极推动家校协同育人,2017年印发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再次明确将家庭教育纳入学校德育工作体系,加强学校对家庭教育的指导。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明确要求要重视家庭教育,充分发挥学校的主导作用,密切家校联系。2020年,组织召开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进一步推动家校协同,引导家长成为立德树人的重要力量。

  二是推进家庭教育专业化。2020年,组织编写《家庭教育指导手册》,遴选家长育儿典型案例,解答家庭教育困惑。支持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在“教育学”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家庭教育学”二级学科,培养家庭教育专门人才。教育部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强化决策咨询、教学研究和实践指导。同时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10个家庭教育实验区,并召开全国家庭教育实验区工作交流会,对各个实验区的新理念、新方法、新举措进行研讨,分享家庭教育典型经验与做法,不断推进家庭教育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指导学校帮助家长开展好家庭教育。

  三是拓展丰富家庭教育形式。指导各地教育部门会同妇联等部门,从源头推动、完善机制、拓展阵地、打造品牌等方面入手,通过网上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家庭教育大讲堂等多种形式,促进家庭教育科学化、规范化实施。依托36万所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和1万多个网络阵地等,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传,帮助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目标,避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引导家长重视孩子校内学习,切实减轻孩子过重负担。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五好文明家庭”等家庭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弘扬良好家风;通过讲好“最美家庭”故事、展示“最美家庭”风采、传播“最美家庭”正能量,引导广大家庭见贤思齐、崇德向善,引导家长和未成年人在家庭生活教育中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

  三、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事关民生福祉,事关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中央高度重视这一工作,不断推进治理取得阶段性进展,不断根据新形势作出新部署。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体系。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培训机构必须经县级教育部门审批取得办学许可,并对培训机构从场所、师资、管理等方面提出底线标准,要求各省制订具体设置标准,构建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制度框架。2019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实现线上线下统筹规范。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从坚持从严审批机构、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强化常态运行监管等方面进一步提出了明确要求,构建了长效监管机制,切实减轻学生过重校外培训负担。目前,学科类范围、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文件正在陆续印发,整个治理工作的制度体系正在不断完善。

  二是开展专项治理行动。2018年2月,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为期一年半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要求各地对区域内的线下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针对存在问题的机构逐一下达整改清单,并督促其按期整改。2019年对线上机构开展排查整改工作,实现了线上线下同步管理。今年以来,结合“双减”工作的落实,指导各地再次对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引导培训机构规范经营。目前,根据中央“双减”工作要求,教育部正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新一轮治理工作,暑假学科类培训停班、资本狂潮快速从培训市场退去等工作进展显著,受到全社会认可,良好育人生态不断得以净化,人民群众教育改革的获得感正在增强。

  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指导地方贯彻落实中央文件要求,会同全国妇联等相关部门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1年10月22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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