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监管提案〔2021〕301号
您提出的《关于找准发力点,共绘同心圆,协同构建良好校外育人新生态的提案》收悉,经商全国妇联,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体系、全面提升校外教育育人功能和推进培训机构公益性的建议,对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建设及校外教育生态环境重塑具有积极的意义和参考价值。多年来,教育部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工作和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完善制度,推动指导体系建设。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对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社区家长学校建设等进行部署。2020年,教育部组织编写《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学校卷和家长卷),联合全国妇联修订了《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推动家庭教育知识普及。组织召开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进一步推动家校协同,引导家长成为立德树人的重要力量。支持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在“教育学”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家庭教育学”二级学科,培养家庭教育专门人才。教育部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强化决策咨询、教学研究和实践指导。
二是协同发力,推动理论和实践创新。各地教育部门会同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在队伍、场所、教学计划、活动开展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共同办好家长学校。2020年5月,教育部会同全国妇联,遴选认定297个“全国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开展家庭教育典型案例的征集活动,遴选100多个中小学家庭教育优秀案例,进行宣传推广。设立10个家庭教育实验区,不断推进家庭教育理论和实践创新。
三是综合治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2019年,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开展线上培训机构专项排查治理。2020年,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开展了涉未成年人网课平台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平台6000余家。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全系统开展重点检查,从严治理校外培训机构乱象,如对新东方、学而思等15家校外培训机构顶格罚款共计3650万元。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对加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治理进行了系统部署,并进一步明确了家校社协同育人责任,有助于形成有效合力。
面对教育强国的目标和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建设任务,解决好校外培训治理难题,发挥家校社教育合力至关重要,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主要抓好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指导体系建设。按照十九届五中全会要求,教育部正在研究制订“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的指导意见”,着力从体制机制上,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衔接配合机制,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机制,形成育人合力。推进地方实践创新,支持具备条件的高校依法设置家庭教育相关专业,加强相关课程建设,加强家庭教育相关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
二是引导社会积极参与。积极协调妇联、共青团等相关部门,推动各地引导社会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支持家庭教育阵地建设,依托青少年宫、乡村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阵地,为城乡不同年龄段孩子及其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会同相关部门,重点推进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逐步形成立足社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三是落实“双减”工作部署。按照《双减意见》要求,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施策,严格落实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从严审批培训机构,强化培训内容监管,创新收费管理方式,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各地一律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并按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校外培训机构要积极提供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素质拓展类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学生发展的个性化需求,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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