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监管建议〔2022〕65号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部门分工负责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的建议”收悉,经商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双减”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教育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教育部高度重视,会同有关部门将其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大民生工程,放在突出位置抓,取得了积极进展。您在建议中提到,“双减”工作取得了成效,但随着校外培训治理深化,执法不到位的问题逐步显现,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涉及众多部门职责,必须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才能形成合力,有效推动执法。您的建议与当前我们推进校外培训执法工作的总体思路一致,对加强校外培训执法具有指导意义,我们将沿着这一方向不断推进工作,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保障“双减”取得最终胜利。
一、关于健全校外培训监管联合执法机制
“双减”工作开展以来,各地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要求,建立“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联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校外培训违法行为,初步形成了多部门联动的校外培训监管联合执法机制,但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执法统筹不够、合力不强的问题。2022年1月,教育部会同中央编办、司法部印发《加强教育行政执法 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教监管〔2022〕1号,以下简称《意见》),在总结分析各地现有执法工作基础上,固化执法经验,明确要求各地健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各部门分工负责的联合执法机制,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推进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异地之间的协调联动。目前,全国32个省份均已建立“双减”专门协调机制,教育、市场监管、网信、公安、体育、文化和旅游及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就校外培训进行单独或联合监管。同时,教育部指导各地建立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队伍,浙江、山西、宁夏、江西、四川等17个省份已经建立了社会监督员队伍,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校外培训治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各地出现的共性困难和问题,推进群策群力抓治理。下一步,教育部将指导各地认真落实《意见》精神,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提升执法效能。
二、关于针对问题研究提出更管用的校外培训执法政策
教育部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法治思维,不断推进校外培训监管执法工作。针对一些地区不懂执法、不会执法问题,2022年3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流程图和文书格式范本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2〕8号),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和校外培训监管工作实际,分别设置简易程序8个环节和普通程序13个环节,对于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设置听证程序8个环节,制定42个格式文书范本。要求各地在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中按图执法,全面使用格式文书,对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部过程记录和全面系统归档,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实现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不断规范执法行为。针对一些地区不敢处罚、不会处罚问题,我们深入研究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原则和种类、实施机关和管辖、主要违法情形和处罚、处罚程序和执行、监督管理等5方面内容,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明确19类违法情形和罚则,加强校外培训监管,依法实施处罚工作,提升校外培训治理能力。同时,我们加强以案释法,面向全国遴选了422个典型案例,通过案例分析,指导各地做好执法政策的落地工作。目前,教育部已委托专家团队开展立法研究,内容包括校外培训立法的法律基础、核心内容、重点问题等,为校外培训立法工作提供充足的理论和实践支撑。下一步,将积极推动校外培训监管立法工作,依法加强校外培训治理。
三、关于推进校外培训执法网格化管理
教育部高度重视推进校外培训执法网格化管理工作,在《意见》中明确要求不断压实乡镇、街道责任,将校外培训治理纳入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开展综合治理。对于赋权乡镇街道实施行政处罚的地区,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加强对乡镇街道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培训、执法监督,保证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依法实施。北京市通过“街乡吹哨,部门报道”工作做法,加强校外培训执法工作。上海市金山区将网格化监督作用落实到培训机构治理的“神经末梢”,由属地街镇相关部门牵头,联合教育、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通过专项检查、督查暗访等方式,坚决查处校外培训违法行为。下一步,教育部将指导各地认真落实《意见》精神,发挥好网格员作用,建立健全信息收集、问题发现、任务分办、协同处理、结果反馈的校外培训执法网格化工作机制,对网格员发现的校外培训违法问题,及时流转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确保问题线索查处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关于加大校外培训违法行为的查办力度
“双减”工作启动以来,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坚决查处校外培训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是组织校外培训投诉举报核查处置。对国务院互联网+督查、教育部官网、“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平台收集的投诉举报问题线索,建立核查处置工作机制,对40983条问题线索逐一核查处理,并将核查存量纳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通报内容。二是持续开展线上校外培训巡查。组织专门力量对线上培训机构、有关网络平台遵守“双减”要求情况开展常态化全面线上巡查监管,坚决整治线上培训违规问题,已连续不间断开展15次巡查,掌握违规线索近1000条,已全部指导地方核查处置。三是严肃查处校外培训隐形变异问题。印发《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8号),把准常见变异形态,提出查处要求,严肃查处校外培训“上天”“入地”“换马甲”等违法行为3400多起。四是严肃查处校外培训广告违法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开展“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教育培训类广告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假扮“名师”误导青少年、对培训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等校外培训违法广告,办结校外培训类广告案件2376件。五是严肃查处价格违法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对15家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行为顶格处罚3650万元,起到了良好警示震慑作用;各地也相应行动,查处了一批违规行为。下一步,教育部将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投诉举报核查处置和线上巡查等工作,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对隐形变异、违反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人员、培训收费规定、违规举办竞赛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依法依规严惩重罚,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公布。探索建立校外培训监管执法“行—刑”衔接机制,健全教育部门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2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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