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319号(教育事业类231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监管提案〔2022〕96号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推动“双减”政策落地落实 着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提案》收悉,经商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推动“双减”政策落地落实的建议对于做好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印发以来,教育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治理工作,确保“双减”工作落地见效。目前,一年改革目标任务基本实现。教育部将充分吸收您的宝贵建议,按照既定目标持续深化改革,直至最终取得胜利。

  一、持续推进教育教学评价改革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印发以来,教育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对抓好方案落实落地进行安排部署。围绕素质教育导向,为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的不良倾向,2021年3月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2021年12月教育部印发《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在从严控考试的次数,不公布考试成绩和排名,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快慢班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根据教育部要求,各地积极探索改变过去单纯的结果评价方式,更多注重增值性评价,综合考查学生德、智、体、美、劳整体水平和变化情况。

  二、积极拓展课后服务渠道

  教育部将课后服务作为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要求各地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做到全面覆盖、保证时间、提高质量、有效保障。截至2022年2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遍建立了教学基本规程,作业总量时长有效控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书面作业的学生占比由“双减”前的46%提高到90%以上,基本实现课后服务“5+2”全覆盖,92%以上学生自愿参加了课后服务。同时教育部指导各地立足校内资源,适当引入优质校外资源,充分调动家校共育机制和高校资源,如江苏省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在南京市5个区开展了科学家、院士、体育教练员和专业人士参加课后服务试点工作,免费向学校推送462门优质体育和科技类课程;山东省日照市组织开展少年宫进校园、体育艺术科技工作者进校园、家长和大学生志愿者进校园服务活动。

  三、完善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体系

  为确保《“双减”意见》落地见效,教育部会同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快速密集出台《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教监管函〔2021〕2号)《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教监管厅函〔2021〕9号)《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教监管厅函〔2021〕6号)等配套文件20多个,形成了“1+N”政策制度体系。政策层面上细化了具体要求,明确了相应标准,为地方执行“双减”政策提供了依据,做到事事有章可循,不留政策空白。执行层面上优化了工作程序,明确了任务分工,规定了时限要求,提供了操作指南,确保整体改革有计划、有节奏、有力度、有效果。教育部全面贯彻网络强国战略,把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管理服务,已经探索建设了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助力校外培训监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已实现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部入库,约90%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纳入平台管理,并已经实现依托平台对培训机构法人、证照、资金、人员、材料、场地和课程等情况进行信息化管理,有效提升治理水平。

  四、加大对无证无照机构的整治力度

  2022年1月,教育部会同中央编办、司法部印发《加强教育行政执法 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教监管〔2022〕1号),2022年3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流程图和文书格式范本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2〕8号),逐步构建权责明晰、管理规范、运转顺畅、保障有力、监管到位的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体系。同时,教育部开展了寒假及“回头看”等专项治理行动,围绕机构压减、“营转非”、培训收费、学科类隐形变异、材料和人员、监管信息化、风险防范等七个方面,系统查找问题并坚决整改。截至2022年6月,全国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83万人次,查处违规培训机构2.9万个,处理违规个人3400多人。已累计开展16次线上巡查,共发现近1200条违规问题线索,已全部完成核查处置。指导网站平台清理校外培训违规线索5万多条,全面净化网络环境。但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绝非一朝一夕之功。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巩固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成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查处隐形变异。

  下一步,教育部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双减”工作重要决策部署,督促各地压实责任,持续推进校外培训常态化、制度化管理,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不断提升人民满意度。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2年8月18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