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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4250号(教育事业类423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监管提案〔2022〕98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 巩固深化“双减”工作成果的提案》收悉,经商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全国妇联,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案中提到的压实主管部门职责、抓实执法工作、落实家庭教育责任等建议非常重要,教育部一直高度重视、积极推动相关工作。

  一、关于压实主管部门职责,健全工作机制问题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中明确要求,“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各地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教育部通过通报、约谈、调度、督办等方式,压实地方主体责任,指导各地分类明确主管部门。截至2022年6月,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分类明确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主管部门,初步理清了部门职责,形成了部门协同治理的工作机制。同时,各地认真落实《“双减”意见》精神,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设置准入标准。北京、天津、河北等18个省份已出台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明确了准入流程。下一步,教育部将加快出台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系统性文件,指导各地加强非学科类培训监管,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二、关于抓实执法工作,促进非学科类培训规范发展问题

  教育部一直高度重视校外培训领域执法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坚决查处校外培训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是建立校外培训投诉举报核查处置机制。对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教育部官网、“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平台收集的投诉举报问题线索,建立核查处置工作机制,对40983条问题线索逐一核查处理,并将核查存量纳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通报内容。二是持续开展线上校外培训巡查。组织专门力量对线上培训机构、有关网络平台遵守“双减”要求情况开展常态化全面线上巡查监管,坚决整治线上培训违规问题,已连续不间断开展15次巡查,掌握违规线索近1000条,已全部指导地方核查处置。三是严肃查处价格违法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对15家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行为顶格处罚3650万元,起到了良好警示震慑作用;各地也相应行动,查处了一批违规行为。

  下一步,教育部将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投诉举报核查处置和线上巡查等工作,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对校外培训领域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严惩重罚,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公布。探索建立校外培训监管执法“行—刑”衔接机制,健全教育部门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

  三、关于落实家庭教育责任,引导树立正确教育观念问题

  教育部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工作,印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通知,指导各地各校不断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大力营造学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良好氛围。联合全国妇联印发“家庭教育促进法十问十答”宣传折页,向家长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要意义、地位作用和核心内容,引导家长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开设“家庭教育”专栏,遴选上线“家庭教育观念”“家庭教育方法”“家庭教育指导”等方面的家庭教育专题资源,向广大师生和家长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在开展“双减”工作过程中,持续通过报纸、网络、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不盲目给孩子报培训班,减轻孩子课外培训负担。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指导各地各校持续宣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增强家校社育人合力。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2年8月18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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