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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968号建议的答复

教财建议〔2020〕283号

  您提出的“关于义务教育阶段中央免费教科书相关政策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中央免费教科书费用标准

  2001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开始设立补助资金对全国部分贫困地区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逐步扩大实施范围。2007年秋季学期起,向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的教科书,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补助标准为生均小学70元,初中140元。2008年春季学期起,中央财政进一步提高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的补助标准,达到生均小学90元,初中180元。同时要求各地免费提供地方课程的教科书,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2012年起,将为小学一年级学生提供《新华字典》纳入国家免费教科书范畴,按照每本14元的标准计算。2017年春季学期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中央财政全额承担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所需经费,支持各地向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教科书政策实施以来,各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加强教材编审、出版、发行、使用等规范性文件,不断降低中小学教材价格,加强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免费教科书补助156亿元,全国1.54亿义务教育学生获得免费教科书。

  近年来,多家出版单位反映因原材料成本上升以及教材种类、印刷要求发生变化等因素,免费教科书资金出现较大缺口,教材出版发行面临着较大困难。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中央适时对基准定额进行调整”的精神,为确保免费教科书政策顺利实施,2019年5月,中宣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了免费教科书政策会商机制,研究解决由相关方面共同会商免费教科书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不断完善免费教科书政策的价格、种类、标准及补助等有关事项。2019年10月底,在前期向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出版单位初步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了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相关政策协调机制第一次专题工作会议,就免费教科书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等问题进行专题研讨。

  下一步,教育部将积极协调中宣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对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补助标准进行调研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变动以及财力状况等,适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

  二、关于修改中央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做好部门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意见》(教基〔2007〕23号),从2008年春季学期开始,建立部分国家课程教科书的循环使用制度。中央财政于2008年配齐循环使用的教科书,并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实行循环使用。纳入循环使用的教科书包括:小学《科学》、《音乐》、《美术》(或《艺术》)、《信息技术》;初中《音乐》、《美术》(或《艺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循环使用的科目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免费教科书的循环使用工作,并根据国家对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有关要求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教科书循环使用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对循环使用教科书的登记、发放、回收、统计、消毒、保管、更新等项工作作出具体规定,统筹解决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为保证循环使用教科书的质量和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正常运行,从2009年起,中央财政每年按照上述循环使用的国家课程教科书书款的一定比例安排资金,用于循环使用教科书的补充、更新。2017年,《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做好部分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意见》(教材〔2017〕1号)对进一步做好城乡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提出了要求。

  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的推行对节约资金资源,培养学生勤俭节俭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近年来,部分省份不同程度向我部反映了因学生保存不当,学校不具备消毒、保管条件等原因,造成循环教材污损,难以发放使用,影响教育教学质量且存在细菌传播隐患的问题。尤其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循环教材消杀,确保学生使用安全更为重要。目前,我部已通过开展调研等方式,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下一步,教育部将积极协调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对部分国家课程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开展调研评估,适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9月28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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