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财建议〔2020〕284号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中小学免费教材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国家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
2001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开始设立补助资金对全国部分贫困地区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逐步扩大实施范围。2007年秋季学期起,向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的教科书,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补助标准为生均小学70元,初中140元。2008年春季学期起,中央财政进一步提高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的补助标准,达到生均小学90元,初中180元。同时要求各地免费提供地方课程的教科书,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2012年起,将为小学一年级学生提供《新华字典》纳入国家免费教科书范畴,按照每本14元的标准计算。2017年春季学期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中央财政全额承担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所需经费,支持各地向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教科书政策实施以来,各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加强教材编审、出版、发行、使用等规范性文件,不断降低中小学教材价格,加强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免费教科书补助156亿元,全国1.54亿义务教育学生享受到免费教科书补助。
近年来,多家出版单位反映因原材料成本上升以及教材种类、印刷要求发生变化等因素,免费教科书资金出现较大缺口,教材出版发行面临着较大困难。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中央适时对基准定额进行调整”的要求,为确保免费教科书政策顺利实施,2019年5月,教育部会同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建立了免费教科书政策会商机制,研究解决由相关方面共同会商免费教科书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不断完善免费教科书政策的价格、种类、标准及补助等有关事项。2019年10月底,在前期初步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了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相关政策协调机制第一次专题工作会议,就免费教科书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等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
下一步,教育部将积极协调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对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补助标准进行调研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变动以及财力状况等,适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
二、关于各地上调中小学教材印张定价标准
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将中小学教材价格下放省级管理,列入中小学用书目录的教科书和列入评议公告目录的教辅材料印张基准价及零售价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出版行政部门按照微利原则确定。中小学教材定价权下放,有利于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教材价格,减少行政成本,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在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的同时,促进我国出版行业的健康发展。
为保证中小学教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部分中东部省市已结合当地实际适时调整教材价格。下一步,教育部将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地方认真做好政府采购教科书定价工作,并配合财政等相关部门加大政策和经费支持力度,确保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制度落到实处。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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