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财提案〔2021〕258号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加大教育投入,推进教育新基建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教育投入是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是发展教育事业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公共财政保障的重点。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坚持优先发展教育,高度重视增加财政教育投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政策措施。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国财政教育投入持续增长,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了有力保障。正如您在提案中强调的,“只有持续加大教育投入,才能让教育真正赶上和超越发达国家,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根本性的基础”,教育部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充分吸收您提出的有关建议,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研究推进教育新基础建设,着力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一、关于开展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现代化改造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调整和改革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深入推进学科专业调整提出要求,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对深化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体系改革作出部署。教育部坚持以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持续深化专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建立推进学科专业调整的部际协调机制。二是启动修订学科专业目录,将修订周期从10年缩短为5年。三是深入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改革。四是积极推动交叉学科发展。五是完善评价与质量保证机制,积极通过存量、增量、交叉融合等方面的优化,建设高质量学科专业体系,提升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六是组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扩大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引导高校不断构建与学校定位和办学特色相匹配的学科专业体系。“十三五”期间,1000余所本科高校共增设了1.07万个本科专业点,撤销和停招了近6000个专业点。七是大力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增设了一批文理、文工、理工、医工、农工等交叉融合的新专业,特别是“智能+”专业增幅显著并开始集群发展。八是鼓励支持高校设置储能科学与工程、区块链、虚拟现实技术、预防医学、中医康复学等一批战略性紧缺和民生急需专业,学科专业与人才培养结构不断优化。九是启动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面向各类高校、全部92个本科专业类,近2年共认定了8031个国家级和863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突出示范领跑,引领带动高校优化专业结构、促进专业建设质量提升。
下一步,教育部将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全面推进“四新”建设,加快培养理工农医类专业紧缺人才,以高质量人才培养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加快建设职业教育实训中心
实训基地建设是加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教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抓实抓好实训基地建设。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提出“打造一批高水平实训基地”重点任务,明确要求“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带动各级政府、企业和职业院校建设一批资源共享,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为一体的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面向先进制造业等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统筹多种资源,建设若干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推动开放共享,辐射区域内学校和企业;鼓励职业院校或校企共建一批校内实训基地,提升重点专业建设和校企合作育人水平。积极吸引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指导各地各校借鉴德国、日本、瑞士等国家经验,探索创新实训基地运营模式。提高实训基地规划、管理水平,为社会公众、职业院校在校生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企业提升人力资源水平提供有力支撑”。2020年9月,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明确“推动建设300个左右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遴选100个左右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目标任务。目前,相关建设任务正在按计划推进中。
下一步,教育部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不断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建好用好各类实训基地,让学生在实践中增长才智、提升技能。
三、关于推进基础教育全面发展需要的专业场馆建设
“十四五”期间,教育部将继续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实施有关教育专项,支持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场馆、设施建设内容的研究,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确定建设内容、实施范围、资金安排等事项。继续支持地方相关部门和学校统筹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学校体育、美育场馆和设施建设。
此外,关于您提到的“有学校教室光源普遍质量不高,教室灯光不达标”等问题,根据现行《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等有关文件要求,已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舍采光、照明技术要求做出明确规定。例如,《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对中小学校主要用房的照明功率密度值及对应照度值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教育部正在修编《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将进一步对中小学校建设的采光、照明等作出规定。
四、关于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前教育。为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2011年以来,中央财政将学前教育作为重要公共服务纳入财政支持范围,通过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先后支持各地实施了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中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各地公办民办并举扩大普惠性教育资源,建立健全幼儿资助制度,减轻贫困家庭经济负担,保障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同时支持地方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保教质量。在中央资金的大力支持引导和各地的积极努力下,我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从2010年的56.6%提高到2020年的85.2%,“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据统计,“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超过800亿元。2021年,中央财政安排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198.4亿元,比上年增加10亿元,增长5.31%。
关于您提出的学前教育“师资明显没有跟上”问题,以及“重视提升学前教师质量”“提升学前教师待遇”等建议,教育部向来高度重视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已先后印发《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系列文件,指导地方加强幼儿园教师配备,通过公开招考、小学富余教师转岗、特岗计划、公费师范生等多种方式补充幼儿园教师。同时,实施并持续推进“国培计划”幼师国培项目,部署幼儿园新入职教师规范化培训等多项师资培训项目等,推动各地创新幼儿园教师培训模式,提升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幼儿园教师保教水平。教育部将在今后工作中,加大力度研究破解教师队伍建设难题,继续推动地方结合实际出台公办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及时补充公办园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推动各地切实保障教师待遇,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支持地方进一步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学前教育。同时,考虑到地方政府是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教育部将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进一步督促指导各地切实发挥省级统筹作用,加大投入力度,支持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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