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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4996号(教育事业类520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财提案〔2022〕13号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寄宿制中小学校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推动农村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学生寄宿作为满足学生入学需求的重要形式,是保障偏远地区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重要手段。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从科学布局规划、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师资建设、强化经费保障、提高办学水平等方面,切实加强两类学校建设。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有关部署,大力改善学校寄宿条件,提升学校育人质量。

  一是改善学校寄宿条件。近年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启动实施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等重大项目,有力促进了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整体改善和办学质量持续提升。2021年,经国务院同意,在“十四五”期间,继续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要求各地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薄弱环节为重点,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要求,优先规划、持续改善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的基本办学条件。因地制宜加强农村学校教室、宿舍、食堂等设施建设,配齐洗浴、饮水等学生生活必需的设施设备,改善学校寄宿条件,重点满足偏远地区学生和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根据需要建设心理咨询室、图书室等功能教室,打造乡村温馨校园。

  二是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坚持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经费投入的重中之重予以保障,突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这个事关全局的重点,引导带动教育经费向农村地区倾斜。制定实施全国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达到每生每年小学650元、初中850元。在此基础上,按年生均200元标准对寄宿生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切实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中央财政对东部省份、中部省份、西部省份分别分担50%、60%、80%。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提高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升学校经费保障水平。

  三是提升寄宿管理水平。通过实施“特岗计划”、“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等为中西部省份补充优质教师。持续开展中西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十四五”期间,重点支持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骨干教师、校园长和培训者深度培训,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同时,指导各地针对乡镇寄宿制学校实际需要,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规定,探索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宜通过市场方式提供的学校安保、生活服务等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进一步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您提供的建议非常有借鉴意义。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引导各地加大投入,加强学校建设和管理,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为乡村学生提供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教育部

2022年8月18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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