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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489号建议的答复

教财建议〔2021〕184号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投入机制,构建高质量城乡一体化教育体系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教育部会同财政部不断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

  一、建立健全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201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从2020年春季学期起,实施全国统一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有力保障了义务教育学校的基本运转。

  二、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

  为进一步巩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成果,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启动实施了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通过新建、改扩建校舍,积极化解城镇大班额。2019-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590亿元,带动地方加大投入,全国累计新建、改扩建校舍4915万平方米,完成仪器设备购置249亿元,全国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由2018年的7.06%降至2020年底的1.16%,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

  2021年6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教财〔2021〕3号),将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作为重点任务之一,重点要求各地统筹兼顾城镇化进程和支持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要求,新建、改扩建必要的义务教育学校,满足城镇学生入学需求。

  下一步,教育部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各地科学规划学校布局,编制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规划,加快城镇学校建设,推动义务教育大班额比例进一步降低。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1年9月29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俞曼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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