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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617号建议的答复

教财建议〔2021〕181号

  您提出的“关于补齐欠发达民族地区学前教育短板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前教育。2011年以来,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教育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连续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引导激励各地大力发展公办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有力推进了学前教育改革发展。

  一、关于“加大对欠发达民族地区学前教育投入”的建议

  近年来,按照中央有关决策部署,中央财政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据统计,“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安排广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44.52亿元,2021年安排广西11.56亿元,比2020年增加0.88亿元,增长8.23%。按照财税体制改革要求,中央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到省,由各省根据教育发展实际情况统筹使用。各地可根据地区发展需要,按规定统筹使用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关于您提出的“大力发展欠发达民族地区的学前教研员队伍”,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中央财政通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重点支持包括广西在内的中西部省份实施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关于“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设立,严格控制新增项目和资金规模”,以及《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关于“从严控制设立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专项。不得重复设立绩效目标相近或资金用途类似的专项转移支付”的要求,考虑到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已将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以及学前教师培训作为主要支持内容,中央财政不宜新设“学前教育资源扩充经费”和“学前专项教研经费”。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财政部进一步加大对广西学前教育转移支付投入力度。同时,督促、指导各地统筹中央资金和自有财力,优化经费支出结构,资金投入进一步向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推进欠发达民族地区学前教育发展。

  二、关于“对欠发达民族地区的村级幼儿园实行免费学前教育”的建议

  目前,按照“地方先行,中央奖补”的原则,各地均已建立完善学前教育学生资助机制。据初步调研了解,全国有21个省(市、区)实行了减免保教费的政策。其中广西实施以免保教费为内容的学前幼儿资助政策,资助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在园幼儿,城镇特困人员、孤儿、城镇低保家庭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农村低保家庭儿童、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是西部地区减免保教费最高的省份。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财政部开展深入调研,研究学前教育国家资助政策,重点关注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和其他欠发达地区,重点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着力促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保障适龄幼儿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权利。

  三、关于“建立按比例分担的聘用教师控制数经费保障机制”的建议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各地认真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民办园要参照当地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师的工资收入。上述规定为落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提供了基本遵循。中央财政主要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支持保障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地方是落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的责任主体,可统筹本级财力保障幼儿园教师工资发放。

  四、关于“加大对欠发达民族地区学前教育发展的援助力度”的建议

  2010年,教育部、财政部启动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现阶段重点支持中西部省份实施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主要包括乡村教师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送教下乡培训、乡村教师网络研修、乡村教师访名校培训和乡村校园长培训等五类培训。“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广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5.41亿元。2021年安排资金1.21亿元,比上一年略增。同时,通过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和“银龄讲学”计划,“十三五”期间累计安排资金17亿元,鼓励优秀教师到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支教。鉴于中央财政设立的以上专项资金已将学前教育教研员培训、支教援助欠发达地区等纳入支持范围,按照中央有关规定,不宜再新设“学前专项教研经费”专项。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教育部继续深入实施有关专项计划,引导和支持包括广西在内的中西部地区持续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幼儿园教师培训力度。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1年9月29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俞曼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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