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5〕51号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地方政府教育政绩考核办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4年以来,为督促地方政府树立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切实履行教育职责,促进教育公平,保障教育优先发展,推动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教育部做了如下工作:
一、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2014年初,印发《进一步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完善认定规程,稳步推进督导评估认定工作。2014年3月和2015年4月,先后两次召开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推进会,部署持续推进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的实现。截止2015年6月,已完成对全国29个省(区、市)863个县(市、区)的督导评估认定,其中804县(市、区)通过认定。在此基础上,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复查监测机制,对2013年通过国家认定的293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发展水平、校际间均衡状况进行监测和复查,形成《2013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报告》。
二、针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专项督导
2014年2月,印发《教育重大突发事件专项督导暂行办法》,建立教育重大突发事件专项督导制度。针对教育重大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或印发督办单近20份,提出督导意见,督促各地各校妥善处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针对制约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先后开展了全国春季、秋季开学工作情况、教育信息化工作、冬季学校取暖工作、教育财政投入的使用管理情况、职业教育发展等专项督导,配合国务院办公厅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促地方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保障教育优先发展。
三、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大规模专项督导,实现省级单位全覆盖,对督导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各地整改落实。成立全国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一组织本地全面改薄实施工作。印发《关于编制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2014-2018年)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督促各地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各省2014年全面改薄工作进行绩效评价。建立督导评估制度,起草《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办法》,将于近期印发。
四、监管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推行
印发《关于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通报全国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和食堂建设情况,督促工作进展缓慢省份加快进度,积极推进食堂供餐。协调财政部提高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标准,2014年中央财政共安排营养改善计划资金171.4亿元,比2013年增长9.4%。做好“国家试点县工作展播”,加大营养改善计划宣传力度。委托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承担营养立法研究工作,努力为学生营养和食品安全提供法律保障。
五、建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启动全国监测
印发《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的建立,对于政府改变单纯以升学率为中心的政绩观和社会单纯以学业成绩为标准评价师生的做法,督促学校改进教学、落实全面育人理念、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6月,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测试工作正式启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23个样本县(市、区)6476所中小学的近20万名四、八年级学生参加了测试。目前,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工作正在进行。
六、加强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研究
组织有关专家、研究人员成立课题组,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进行研究,起草了《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系列文件。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对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目前,《办法》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中,拟于年内正式印发。
七、强化结果公开,加大问责力度
重视教育督导结果公开。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2014年以来共对外公布督导检查反馈意见、专项督导报告等50多份,要求各地提供整改报告60余份,督促各地各校限期整改,接受社会监督,增强了督导工作的时效性和权威性。强化约谈和问责。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中,对受检省(区、市)教育督导部门负责人,以及材料审核发现问题的地区教育部门负责人进行了13次约谈;对2013年通过国家认定,但在监测复查中又出现未达标情况的23个县(市、区)及其所在的10个省(市)的政府和教育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在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中,要求各地及时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强化问责。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通过新闻通稿、答记者问、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督导报告等形式,加强教育督导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确保督导结果充分利用,为教育督导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完善地方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体系,使督政工作更有依据、有抓手、有成效,督促政府在保障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推动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尽快得到建立和完善,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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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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