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5〕149号
您提出的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策”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研究制定《学生营养改善法(条例)》的建议
研究制定《学生营养改善法(条例)》的建议对营养改善工作有积极意义。当前,农村地区学生的营养状况确实不容乐观,原因有多方面,需要家长、学校、社会和政府的共同努力。学生营养立法涉及环节、部门较多,特别是经费保障和责任划分,需要实践积累经验,教育部已组织有关单位启动了有关调查研究工作,需要有一个过程。期间,教育部将进一步完善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机制,督促各地落实现有的食品安全、资金、食堂管理、实名制、公开公示等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学生营养和食品安全管理,确保为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关于提高学生营养改善补助标准的建议
按照《全国学生营养办关于切实解决好当前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五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2013〕3号)精神,各地要将因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而新增的食品配送等经费纳入地方同级财政预算,确保每生每天4元钱的中央膳食补助资金全部“吃进”学生嘴里。文件已经明确要求营养餐的加工费用应由地方政府承担。
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需要中央和地方共同推进,地方各级政府已经实行的改善学生营养状况的政策要继续落实,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开展的免费午餐项目也应该长期坚持,同时,营养改善计划不是免费午餐,家长该合理负担的部分也要负担。
三、关于调整政策,补充食堂后勤人员的建议
2014年11月,教育部会同中央编办、财政部印发《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72号),提出各地要按照中央改进政府提供服务方式、加大购买服务力度要求,继续深化中小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逐步压缩非教学人员编制。对适合社会力量提供的工勤和教学辅助等服务,鼓励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纳入当地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所需资金要通过合理渠道和方式妥善解决。根据文件要求,中央鼓励地方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食堂工勤人员的费用问题,也将通过调研等方式探索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工勤人员的经费长效机制,保障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开展。
四、关于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扩大至城乡全覆盖的建议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9个省(区、市)开展营养改善计划试点,13.3万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纳入实施范围,受益学生3160万人。
您提出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扩大至城乡全覆盖的建议,我们将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在制定完善下一步营养改善计划政策时认真研究。同时,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文件精神,各地可以先行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试点区域和纳入试点的学生范围由地方省级政府确定,中央财政将根据地方实施情况给予奖励性补助。
五、关于加强部门联动,保障食品安全的建议
国家高度重视学生餐饮服务食品的安全监管工作,把食品安全摆在首要位置。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文件要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指导协调。《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教财〔2012〕2号)要求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教育部牵头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2010年教育部与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4月颁布的《食品安全法》修订版首次专门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进行了具体规定。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正在牵头组织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根据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对《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进行修订,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
六、关于加大宣传力度,家庭也要分担一部分的建议
当前个别地区存在着将营养改善计划等同于“免费午餐”、由国家“全包”等误解,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当地政策解读不到位,实施成效没有展示出来,教育部将继续挖掘典型,用鲜活的事例让老百姓感受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可喜的变化,通过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多种多样的渠道,全方位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为了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宣传,我们继续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视频展播工作,每个工作日在专题网页上展播1个县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2015年计划新增展播视频250个。我们做了“5.20”中国学生营养日宣传工作,在中国教育报、教育部门户网站等进行了刊发。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栏转载了《有营养的午餐 最开心的时光》(《光明日报》1月27日01版)、《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受益3220万人》(新华网1月30日)等新闻报道。
七、关于抓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的建议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国家制定了资金管理、食品安全监管、应急事件处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来确保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并要求地方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中小学食堂供餐、原料采购、招标投标、经费管理、食品配送等管理办法,加强运营监督管理。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防止套取和冒领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通过定制度、抓培训,建系统、抓监测,促公开、抓督查,食品和资金“两个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2015年上半年,全国没有发生一起大的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事故,偶发的小事故均得到及时妥善处置。教育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相关食品采购、保管等环节不出现漏洞,保障营养改善计划能够顺利实施。
八、关于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的建议
教育部将大力促进公开透明,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营养改善计划相关情况。公开内容包括有关政策、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箱,各阶段进展和总体实施情况,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监督检查情况等,把营养改善计划的各个关键环节置于阳光下,接受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监督。教育部拟于8月份完成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实名制系统的建设,力争在10月上旬通过实名制系统统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数,确保营养改善计划信息准确,资金落实到每一个需要的孩子身上。
九、关于探索“双养(营养+教养)”创新实施办法的建议
营养教育是学校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义务教育有关课程标准中都对营养教育的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如《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规定小学1-2年级营养教育内容包括:适量饮水有益健康,每日适宜饮水量,提倡喝白开水;吃好早餐,一日三餐有规律;偏食、挑食对健康的影响;经常喝牛奶、食用豆类及豆制品有益生长发育和健康。小学3-4年级营养教育内容包括人体所需的主要营养素;营养不良、肥胖对健康的危害与预防。小学5-6年级营养教育内容包括健康的生活方式(主要包括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有利于健康;膳食应以谷类为主,多吃蔬菜水果和薯类,注意荤素搭配;日常生活饮食应适度,不暴饮暴食,不盲目节食,适当零食;食用碘盐可以预防碘缺乏病。初中营养教育内容包括膳食平衡有利于促进健康;青春期充足的营养素,保证生长发育的需要。义务教育《品德与生活》《体育与健康》《生物》课程标准中也规定了营养教育的内容,如养成良好的饮食和个人卫生习惯;知道膳食平衡有利于促进健康;收集食物营养成分的资料,制订合理的膳食计划;调查当地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实例等。
依据以上各学科课程标准编写和审定的教材,对有关营养健康教育的学习内容进行了细化、具体化和生活化,努力将营养健康教育与学生身边发生的事件相联系,促进学生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和生活方式。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和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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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201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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