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6〕第453号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改革提升农村基础教育质量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多方筹资加大教育投入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发展,不断加大投入,特别是对贫困、民族、边境等特殊困难地区进行了重点支持。中央近年来不断加大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并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并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且明确提出继续加大义务教育投入,重点向农村义务教育倾斜,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
您提出各级政府应创新做法,多方筹资加大教育投入的建议我们非常赞同。中央政府不断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同时积极鼓励地方多渠道筹集资金促进地方教育的发展,鼓励企业个人捐助和到农村兴办基础教育,教育部为此专门编印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交流信息》,积极宣传各地多方筹资的典型经验:一些地方采取公私合营模式筹集项目实施需要的资金;一些地方制定了税收优惠政策,等于增加了投入;一些地方减免了土地出让金;一些地方引入大量民间资金捐资助学,取得了良好效果。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鼓励政策,进一步吸纳社会资金、企业资金,加大对教育特别是贫困地区教育的支持力度。
二、关于推进教育创新,将有限的资金、师资用在刀刃上
教育创新是教育发展不竭的动力,教育部一直高度重视教育创新工作。建议中提出将线长面广的乡镇一些特别偏僻、破烂、生源又少、教师严重缺编的学校该撤销的撤销,将有限的教育经费集中建设规模大、规格高的寄宿制学校。这涉及学校布局问题,具体应由地方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国办发〔2012〕48号)精神,合理确定县域内教学点、村小学、中心小学、初中学校布局,以及寄宿制学校和非寄宿制学校的比例,保障学校布局与村镇建设和学龄人口居住分布相适应,明确学校布局调整的保障措施,予以解决。但要注意避免出现学生上学路途遥远、交通安全隐患增加、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加重等问题。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强调研,及时分析各地学校布局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指导相关地区切实推进教育创新,不断提高留守儿童的教育保障能力。
三、关于建立监督机制,防止经费浪费、流失、滥用、挪用
国家高度重视教育经费的监管工作,教育部会同财政部及时出台了各项资金管理办法,并成立了教育部经费监管中心等专门机构,切实加强经费的使用监管。各地也按照要求,不断健全监督机制,通过专户、专帐核算等办法,有效防止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套取专项资金等情况出现。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对疏于管理,影响资金安全的行为,坚决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下一步,教育部将积极会同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效防止经费浪费、流失、滥用和挪用问题出现。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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