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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第7238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6〕第441号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城市纯电动校车,缓解交通拥堵实现节能减排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电网公司,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解禁纯电动校车公告申报限制

  校车运行时间短,且定点定线,比较适合发展纯电动系列产品,对节能减排工作也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但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后认为,目前暂不宜受理新能源专用校车产品申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主要原因:一是《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目前专用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对车辆安全性能要求更高、更严格。而现阶段纯电动汽车产品尚不完全成熟,与常规汽车比较安全风险存在不确定性。二是校车服务对象主要是幼儿和小学生,避险能力较差。使用纯电动汽车,一旦发生起火、漏电等意外情况,容易造成大的安全事故。不仅会对学生及其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也会对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产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正组织制定《纯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发布实施后,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该标准实施效果及电动客车产品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在电动客车安全要求明确、性能指标稳定、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将研究受理新能源专用校车(包括纯电动校车)申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事宜。

  二、改善纯电动校车运营配套资源

  积极推进充换电设施建设,完善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客车)配套资源,是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保障,也是落实国家能源战略,推动大气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积极开展交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累计建成交换电站1671座,充电桩3.07万个,成功研制7-450千瓦系列化交直流智能充电机、立体充电库等;建立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充电检测中心;完成国标22项、行标27项、企标56项,立项IEC标准3项,创新建立中国充换电标准体系。下一步,国家电网公司将进一步落实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加大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和投资力度,并积极做好为新能源校车提供充换电设施供电服务的相关准备工作,促进电动校车的推广应用。

  三、关于向纯电动校车提供补贴政策优惠

  财政部认为,根据国家现行补贴政策,凡是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内的新能源汽车产品,都可以享受中央财政补贴。但因纯电动校车尚未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车型目录,因此,目前还无法享受中央财政补贴。下一步,教育部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纯电动校车进入推荐目录的问题,当纯电动校车进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后,即可享受与其他新能源汽车产品同样的财税支持政策。

  四、关于纯电动校车充电电价优惠

  为促进电动汽车行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工作,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扶持性电价政策,并在2020年前对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国家电网公司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于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基本电费。按照电价有关规定,大工业电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保证了电动汽车使用成本显著低于燃油(或燃气)汽车使用成本,支持了纯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研究完善峰谷丰枯分时电价政策,督促各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好相关扶持政策,支持纯电动校车发展。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6年8月31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忠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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