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6〕第56号
您提出的“关于实行义务教育学生‘免费午餐计划’,全面提高学生身体素质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纳入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建议
改善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提高学生身体素质是一项涉及覆盖面广、政策性强、资金量大、情况复杂、工作责任重的系统工程,纳入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文件中,非常有利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完善顶层设计、推动完善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切实提高我国少年儿童的身体素质。目前,教育部门正在广泛调研,组织编制教育“十三五”规划,教育部将利用这一有利时机抓紧提出有关具体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实施“义务教育学生免费午餐计划”的可行性,积极争取纳入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二、关于制定午餐标准,加强营养干预的建议
为了满足合理配制学生营养餐的需要,使学校食堂能够给学生提供营养均衡的膳食,有关部门和单位做了大量工作。全国学生营养办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共同组织研发了“学生电子营养师系统(农村版)”,根据各地饮食习惯和食材特点,指导农村学校制定带量食谱、编制采购计划、开展营养评测等工作,帮助农村学校提高科学供餐水平。2016年5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其中特别针对儿童青少年提出膳食指导建议,通过推广中国儿童平衡膳食算盘等可视化图形帮助儿童青少年掌握平衡膳食相关知识。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在试点县发放《农村学生膳食营养指导手册》《不同地区农村义务教育膳食营养指南手册》《农村学校食堂工作人员手册-营养与食品安全部分》等,对学校食堂和供餐企业合理、营养配餐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教育部积极鼓励各地发挥营养专家作用,面向基层乡镇和学校,组织专业培训、现场指导和专家蹲点等活动,让专家能够面对面向试点学校的广大师生、家长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科学合理搭配饮食结构,制作安全、营养的营养午餐。
自2012年以来,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教育部在全国699个县开展了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通过监测掌握中小学生营养、知识、行为、营养素摄入等状况,分析了问题,并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完善了中小学生营养与健康的政策和措施,取到了较好的效果。
下一步,教育部将联合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继续加强各地的营养教育和膳食指导工作,创新营养科普宣传方式,促使学生养成自觉合理膳食、适量运动等健康生活方式,切实提升学生营养健康水平。
三、关于加强监督管理的建议
这项工作环节多、链条长,从农田到餐桌,监管难度大,在2011年底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以来,为加强营养改善计划的监督管理,教育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15个部门组成了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级政府作为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主体,建立了责权一致的工作机制,层层设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行国家重点督查、省市定期巡查、县级经常自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促进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公开透明,廉洁运作。同时,为促进营养改善计划阳光操作,推动民主监督和管理,全国学生营养办要求各试点学校建立由学生、家长、教师等代表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参与学校配餐食谱制定、供餐单位确定、原材料采购、日常管理监督等内容,加强了社会监督,确保了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五年来,全国没有发生一起大的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事故,偶发的小事故均得到及时妥善处置。这些成绩的取得,为实施“免费午餐计划”的监督管理提供了借鉴,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
四、关于加强立法和相关制度建设的建议
研究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免费午餐条例》的建议对营养改善工作具有积极意义。学生营养立法涵盖的内容较多,同时立法工作涉及环节、部门较多,特别是经费保障和责任划分,需要实践积累经验,教育部已组织有关单位启动了相关调查研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对国外学生营养立法的做法和经验进行了全面梳理;二是对我国学生营养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深入分析;三是组织起草了相关法律草案。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学生营养餐立法,改善有关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营养餐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保障和促进学生营养餐工作顺利实施。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教育部坚持制度先行,以高标准、严要求促进管理精细化和规范化,联合财政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原卫生部等部门,先后组织制定了实施细则、食品安全保障管理、专项资金管理、食堂管理、实名制管理、信息公开公示、营养健康监测评估、应急事件处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食堂建设等10个系统的管理制度,明确了中央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试点学校以及供餐单位的职责,做到了每件事情都有“规矩”,为营养改善计划的规范、科学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目前,各地结合地方特点,按照安全、营养、卫生的标准,因地制宜确定适合当地学生的供餐模式。有的学校采用食堂供餐模式,有的学校不具备食堂供餐条件的,与具有资质的生产企业合作,采取集中供餐的形式。如陕西省宝鸡市在政策引导下,依托品牌食品餐饮企业,吸引社会投资1700多万元,先后建成6家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较好的解决了由于学校食堂不足所带来的供餐困难,使3万多名学生享用上了干净、可口、热乎、富有营养的饭菜。下一步,教育部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如学校食堂工作人员聘任和工资待遇问题,以及企业供餐税收减免和资金支付政策,为学生免费午餐实施开展创造条件。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6年9月21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