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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第7160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8〕第85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精准就学保障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以安徽省为例,分析了安徽省义务教育现状、存在的问题,并从优化贫困地区办学条件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我部认为,该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于深入推进全面改薄、教育精准扶贫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一、关于优化贫困地区办学条件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始终把发展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摆在重要的战略位置。近年来,国家实施了初中工程、校安工程等系列教育重大民生工程,加大教育投入,加强学校建设,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得到逐步改善。2013年12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启动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史上单项投入最大的工程,重点支持包括安徽在内的广大农村地区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教学和生活条件。2014-2018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专项补助资金1700多亿元,带动地方投入3000多亿元。截至目前,全国共新建、改扩建校舍1.99亿平方米,购置价值966亿元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总体进展顺利。全国29.1万所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办学条件达到“20条底线”要求,占义务教育学校总数的 94%,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区域、城乡、校际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根基得到夯实,很多农村学校成为当地最美丽的一道风景线,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明显提升。

  目前,我国已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各个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2017年,全国1605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共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179亿元,切实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协调中央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支持力度,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强省级统筹,优先解决困难地区的特殊问题,妥善解决部分特殊人群的就学问题,保障每一个适龄孩子都能够就近入学。

  二、关于进一步提升教学的有效性

  (一)关于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全面改薄工作启动实施近五年来,共采购价值966亿元设施设备,其中,采购计算机、教学仪器设备2.59亿台件套,价值749亿元,购置数字教育资源1689万GB,价值19.81亿元,计算机、教学仪器和数字教育资源占总采购设施设备价值的79%,给予了倾斜支持,有效推动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全国90%的中小学实现网络接入,85%的学校拥有多媒体教室,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了23个省级平台的互联互通,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农村学生也和城市学生一样,通过互联网了解外面精彩的世界,享受着互联网教育带来的红利,教育信息化对教育现代化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持续显现。

  (二)关于农村教师职称评定和待遇问题。2015年,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会同人社部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9号),全面推开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三年来,在部署各年度职称评审工作中,始终强调要在评审中做好对农村基层一线教师的倾斜。同时,国家也出台了多项工资倾斜政策,明确要求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的学校要给予适当倾斜;在列入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县市区工作的教师,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三)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教育部正在研究制定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将着力从以下几方面加强教学工作:一是牢固树立并普遍坚持正确的义务教育质量观。切实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二是坚持高质量发展素质教育。引导各地各校真正重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三是强化重点领域改革。深化课程改革,坚持国家课程主体地位,健全质量监测体系,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推进新优质学校建设。四是健全支撑保障体系。推动教育教学理念更新、模式变革、体系重构,建设基于大数据智能的国家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数字资源与教育教学创新融合。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协调中央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农村师资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督促和指导各地做好农村教师职称评定工作,保障和提高农村教师工资待遇。同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进行创新,不断优化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进一步提升教学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三、关于营造有利于农村学子读书良好氛围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聚焦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建设,要求做到“三避免、一落实”,即避免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辍学、避免因贫失学辍学、避免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落实政府及社会各方控辍保学责任。“十二五”期间,全国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一直保持高位稳定态势,均在99.7%以上。2015年全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3%,如期实现了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中期目标,2017年达到93.8%。我国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已经超过世界高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工作,营造全社会尊重知识、热爱读书的良好氛围。同时,积极协调中央有关部门,研究将《劳动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条款纳入各级人大执法检查内容。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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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建(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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