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8〕第282号
您提出的“关于校园暴力问题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文化和旅游部,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学生欺凌现象时有发生并引起社会普遍关注。为有效遏制此类事件发生,教育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学生欺凌防治政策文件,组织开展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督促指导各地落实有关工作。2016年4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对各地各校(含中职学校、民办学校)开展为期九个月的学生欺凌专项治理;2016年11月,印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6〕6号),对积极预防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提出了宏观性、原则性的指导意见。2017年4月,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并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明确将构建防控欺凌和暴力行为有效机制纳入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的整体范畴;2017年12月,教育部联合公安部等十一部门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教督〔2017〕10号),明确了学生欺凌的判定标准、预防措施、处置程序、惩戒措施、各部门和学校具体职责分工等,建立了培训、考评、问责处理、依法治理等长效机制。2018年4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28号),要求各地各校明确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办公电话和实施方案,细化实施学生欺凌防治各项措施。
您提出的一些具体建议和已出台的文件精神一致,我们将积极联合有关部门推动落实。
关于学生欺凌预防、处置、惩戒方面的建议。当前,我们在学生欺凌治理工作中强调健全预防、处置、惩戒全过程管理,着重建立学生欺凌防治长效机制。在预防方面强调,各中小学校通过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制定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开设道德与法治课程及家长专题培训课等方式,有效预防学生欺凌事件的发生。各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学生欺凌防治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在处理流程方面强调,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并根据有关规定处置;如需复查,县级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部门需在15日内组织完成,并在复查工作结束后将情况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涉法涉诉案件等不宜由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部门受理的,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引导其及时纳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在惩戒方面强调,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除批评教育外,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
关于净化网络游戏、加强正能量宣传的建议。文化和旅游部把引导价值导向列为网络游戏内容审查和管理的重中之重,努力为未成年人提供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先后出台了《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对于含有宣扬暴力、教唆犯罪等禁止内容的网络游戏,及时预警、封堵查处。2017年全国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办理网络领域案件719件,共有35款游戏被列入文化市场黑名单。下一步将继续试点并探索分类管理网络游戏,在“网络游戏适龄提示工程”试点工作基础上,根据游戏的复杂激烈程度、价值导向性等特点,指导运营企业对游戏所适宜的用户年龄进行提醒,引导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选择合适的游戏产品。中央宣传部将进一步加强对网络文化的监督管理,督促网络文化产品创作者和传播者增强责任意识、职业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多创作生产健康有益、积极向上的文化产品,传播正能量,保证青少年接收信息的纯洁性与健康性。
关于开展学生欺凌主题宣传教育的建议。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6〕6号),要求各地在专项整治基础上,结合典型案例,集中开展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指出各地要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推广防治学生欺凌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方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开展以来,教育部已在官方网站开设了“中小学生欺凌防治”专栏 ,对学生欺凌防治的政策文件、典型做法、工作动态等内容进行及时总结和宣传;督促指导各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生欺凌防治教育宣传活动,包括向学校发放欺凌防治挂图、编制《学生欺凌防治童谣》、开展学生欺凌问卷调查、召开以学生欺凌防治为主题的安全教育培训会等。同时,积极推动广大中小学全面普及心理健康教育,提高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心理辅导的专业性和针对性。2014年,教育部启动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截至目前已公布两批共414所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树立了一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典型。教育部和司法部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将青少年作为“七五”普法的重点对象之一,联合制定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各地中小学设置《道德与法治》课程,组织专家编写了《中小学法治教育读本》。下一步,教育部将和中央宣传部、司法部等有关部门一道继续推动中小学师生欺凌防治相关宣传教育。一是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邀请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律师,开展形式多样的以案释法活动;二是推动中小学法治知识课程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三是充分利用网站、微博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学生欺凌防治宣传,使广大青少年在正确认识欺凌危害的同时懂得如何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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