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488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字〔2019〕75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云南省基础教育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云南省改善学生寄宿条件,解决农村边远地区教师寄宿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工作。2013年底,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启动实施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力争用五年时间,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到“20条底线”要求,满足基本教学和生活需要。2014-2018年,中央财政共安排云南省118.33亿元专项补助资金,给予了重点倾斜支持。截至2019年4月底,云南省共新建、改扩建校舍(含寄宿制学校)1342万平方米,购置价值49.34亿元的设施设备,基本完成五年规划建设任务。云南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部达到“20条底线”要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启动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继续加大对包括云南省在内的深度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我们将指导云南省按照标准化要求,把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作为一项重点任务,加强宿舍、食堂、厕所和体育运动场地建设,配齐洗浴、饮水、取暖等学生生活必需的设施设备,全面改善学生吃、住、学、文化活动等基本条件,满足偏远地区学生和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同时,按照标准为边远艰苦地区两类学校教师建设必要的周转宿舍,解决乡村教师后顾之忧。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云南省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

  现阶段,中央财政主要通过以下两个方面支持云南省学前教育发展。一是安排学前教育发展中央专项资金。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云南省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8.3亿元,重点支持云南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健全幼儿资助制度。二是开展中小学动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1.2亿元,重点支持云南省实施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主要包括乡村教师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送教下乡培训、乡村教师网络研修、乡村教师访名校培训和乡村校长培训等五类培训。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财政部,继续加大对云南省学前教育的支持力度。同时,督促云南省统筹中央资金和自有财力,把资金更多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倾斜,切实解决学前教育的特殊困难和问题。

  三、关于加大对云南省普通高中的投入力度

  现阶段,中央财政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支持云南省普通高中教育发展。一是安排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补助资金。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云南省改善高中办学条件补助资金4.16亿元,主要支持云南省普通高中校舍改扩建、配置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以及体育运动场等附属设施建设。二是全面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云南省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资金1.48亿元。三是设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云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金4.15亿元。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财政部,继续加大对云南省高中教育的支持力度,督促云南省统筹中央资金和自有财力,解决省域内普通高中教育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四、关于加大对云南教育发展的指导力度,帮助云南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特别重视农村地区教师队伍建设。近年来,中央财政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和引导地方不断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实施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不断扩大招聘规模,并逐步提高中央财政工资性补助标准。二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聚焦支持中西部乡村教师培训,并要求各地要将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5%用于教师培训。三是实施“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和“银龄讲学”计划,鼓励优秀教师到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疆地区支教。四是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补助标准,并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中央财政给予适当奖补。

  下一步,教育部将积极协调中央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云南省师资队伍建设的资金投入和政策保障力度,鼓励云南省不断摸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好做法、好路子,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学科结构,重点解决师资队伍建设中出现的农村教师待遇低、吸引力小、师资缺口大等突出问题,让更多优秀教师愿意到农村学校从教。

  感谢你们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9年8月19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