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字〔2019〕43号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防范校园欺凌司法社工队伍的建议”收悉,经商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现答复如下:
在中小学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面向学生提供专业服务,对于协助解决学生心理问题,防范校园欺凌具有重要的作用。为有效防范校园欺凌,教育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学生欺凌防治政策,组织开展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督促指导各地落实有关工作。您提出的组建社工队伍,抓好教育防范,做好巡逻值守的建议对于从根源上遏制校园欺凌事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关于组建社工队伍的建议
专业社会工作者在事前预防校园欺凌、事中干预、事后提供专业辅导等方面显现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是一支非常重要的专业力量。引入这样一支专业力量,对于解决目前防治校园欺凌工作中专业力量薄弱、心理辅导和矫正治疗手段缺失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强调推进包括司法社工在内的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将防治校园欺凌在内的服务领域纳入政府购买青少年事务服务清单,为支持司法社工队伍参与校园欺凌防治提供了保障。教育部专门就“引入专业社会工作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进行调研,与民政部等有关部门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了沟通交流,与北京大学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工作者协会等有关专家进行了座谈,一致认为应借鉴香港和国外成功经验,建立社工驻校制度,但在全国推广建立该项制度,需要编制、教育、民政、财政、人社等多个部门共同研制相关配套政策,指导和推动各地建立该项制度。
二、关于抓好教育防范的建议
教育部高度重视教育宣传在学生欺凌防治中的重要作用,为加强教育宣传,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6〕6号),要求各地在专项整治基础上,结合典型案例,集中开展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教督〔2017〕10号),指出各地要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推广防治学生欺凌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方法。
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开展以来,教育部已在官方网站开设了“中小学生欺凌防治”专栏对学生欺凌防治的政策文件、典型做法、工作动态等内容进行及时总结和宣传;督促指导各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生欺凌防治教育宣传活动,包括向学校发放欺凌防治挂图、编制《学生欺凌防治童谣》、开展学生欺凌问卷调查、召开以学生欺凌防治为主题的安全教育培训会等。同时,积极推动广大中小学全面普及心理健康教育,提高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心理辅导的专业性和针对性。教育部和司法部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将青少年作为“七五”普法的重点对象之一,联合制定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各地中小学设置《道德与法治》课程,组织专家编写了《中小学法治教育读本》。一系列教育宣传活动的实施,对于增强学生法治意识,提高防范欺凌技能,从源头上遏制欺凌事件的发生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关于做好巡逻值守的建议
您提出的建议与已出台的文件精神一致。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指出,学校要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及时发现制止苗头性、倾向性欺凌和暴力现象,并通知学校和家长,防止造成现实危害。教育部将联合相关部门推动社工驻校制度实施,适时组织社工进行巡逻值守,及时妥善处置可能发生或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下一步,教育部将加强与民政部等有关部门合作,鼓励各地各校在防治校园欺凌实践中,创新工作方式,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社会工作者专业力量,定期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安全教育、青少年自护教育和法治教育,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护能力,建立健全社会工作者驻校机制,进一步提高依法防治校园欺凌工作的水平。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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