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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256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字〔2019〕47号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校园安全法规遏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建议”收悉,经商公安部、全国人大法工委,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学生欺凌事件时有发生并引起社会普遍关注。为有效遏制此类事件发生,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学生欺凌防治政策,组织开展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督促指导各地落实有关工作。

  一、关于出台相关法规,修改提前承担刑事责任年龄的建议

  为有效遏制欺凌事件的发生,教育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学生欺凌防治政策措施。2016年11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6〕6号),对积极预防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提出了宏观性、原则性的指导意见。2017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明确将构建防控欺凌和暴力行为有效机制纳入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的整体范畴。2017年12月,教育部联合公安部等十一部门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教督〔2017〕10号),明确了学生欺凌的判定标准、预防措施、处置程序、惩戒措施、各部门和学校具体职责分工等,建立了培训、考评、问责处理、依法治理等长效机制。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出台和长效机制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学生欺凌事件的频发。

  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完善法律法规是根本,您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前瞻性。下一步,教育部将积极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有关部门,一方面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加强对校园欺凌和暴力问题的研究,适时提出立法建议,从法律的层面明确校园欺凌的界定标准、责任主体、相关惩戒手段和处罚标准等。另一方面考虑到出台专门法案需要较长时间,不能满足目前社会对防治校园欺凌的迫切需求,我们将在现有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基础上,积极研究不断完善防治校园欺凌的相关规定,研究并向有关部门提出提前承担刑事责任年龄,进一步细化校园欺凌治理的方案,对学校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依据与程序等提出更加明确的要求。

  二、关于完善校园警务制度,在校园周边全部安置监控的建议

  为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教育部联合公安部等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文件,采取了多种措施。2016年,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委以部长令形式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构建了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工作保障体系。2015年,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公治〔2015〕168号),要求学校大门外一定区域内应由属地公安机关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采集及回放视频图像应能够保持特别是夜间清晰显示监视区域内人员活动和治安秩序情况。

  2012年以来,公安部、教育部、中央综治办等联合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推进各层次平安创建活动,大力强化校园安保工作。要求学校门卫值班室应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属地接警中心联网。每年定期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开展安全教育和疏散、防暴演练等。同时,教育部会同公安部联合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暗访督查,健全固化校园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打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切实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下一步,教育部将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指导各地落实学校周边视频监控要求,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完善人防、物防、技防要求,强化安全教育和演练,为有效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提供制度和技术保障。

  三、关于恢复工读学校,对在校有欺凌行为的学生,强制送入工读学校进行管制的建议

  工读学校即专门学校,专门学校在尊重教育实际、维护教育公平、克服教育功利化倾向、帮助少数特殊学生健康成长等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近年来,教育部在加强专门学校管理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教育部依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中央政法委和共青团中央推动专门学校建设工作,依法保障适龄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利。近年来,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对专门学校办学情况开展调研,加强对专门学校管理,推进专门教育改革,加强对问题学生的管理和教育,帮助问题学生顺利回归或融入社会。指导专门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课程设置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校关心爱护在专门学校就读的未成年人,针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和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治。截至2018年底,全国包括在建的共有84所专门学校,江西、重庆、甘肃等地在中职、高职院校开办专门班级。下一步,教育部将联合中央综治办等部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积极推动专门学校教育改革,加强对问题学生的管理和教育,帮助问题学生顺利回归或融入社会,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9年9月11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姚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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