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督提案〔2020〕59号
您提出的《关于将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成为学生成长中心的提案》收悉。经商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寄宿制学校建设作为农村教育重中之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教育。经国务院同意,2014年以来,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相继启动实施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及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是重点建设内容之一。教育部要求各地按照标准化要求,加强寄宿制学校宿舍、食堂、厕所和体育运动场地建设,配齐洗浴、饮水、取暖等学生生活必需的设施设备,全面改善学生吃、住、学、文化活动等基本条件,满足偏远地区学生和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截至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义务教育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343.8亿元,财政部已投入“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1699亿元、“薄弱环节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590亿元。全国累计新建改扩建校舍2.6亿平方米、体育运动场地2.5亿平方米,价值1087亿元的设施设备,其中改扩建宿舍面积3100多万平方米、厕所680多万平方米,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农村学校寄宿条件明显改善。
二、关于将寄宿制学校建设成为农村儿童的成长中心
教育部积极完善顶层制度建设,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等适龄少年儿童接受良好教育。近年来,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意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和《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对学校教育关爱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指导各地各校将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贯穿到教育教学的各个方面。组织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重点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督促各地指导学校设立“关爱儿童之家”,配备图书、沙盘游戏、视频通话设备、电话等设施,丰富留守儿童校园生活,帮助他们加强与父母的沟通联系。建立教师与留守儿童的结对帮扶制度,关心孩子们的生活和身心健康发展。各地探索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留守儿童教育关爱的典型模式,有的地方鼓励寄宿制学校实行家长参与式管理,学校将空余的学生宿舍或教师周转房,改造为留守儿童护理房,免费提供给路途遥远、接送不便的儿童监护人居住,解决了监护人在学校附近租住房屋的经济负担,符合条件的还可以参与学校的后勤管理和充当“代理妈妈”帮助照顾其他留守儿童。
下一步,教育部将加强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长效机制,厘清政府、学校与家庭在青少年儿童成长中的责任,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强学校协同育人,确保把农村儿童教育关爱工作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三、关于完善政策体系,适当增加寄宿学校财政供给系数与教师编制
近年来,按照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教育部、财政部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支出结构,积极改善农村寄宿学校办学条件。一是逐步提高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将中西部地区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高50元,达到小学年生均650元、初中年生均850元。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的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对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考虑到不同规模、不同类型学校的运转实际,教育部会同财政部明确要求各省在安排公用经费时,要向规模较小学校、寄宿学校倾斜,保障其正常运转需求。二是建立健全农村地区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支持地方校舍维修改造、抗震加固及附属设施建设。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194.4亿元,支持地方统筹用于消除大班额,基本补齐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短板。三是调整设立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为巩固全面改薄工作成果,经国务院批准,从2019年起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重点引导各地有序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提高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资源覆盖面。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补助资金590亿元。
对适当为寄宿制学校增加教师编制在相关政策文件中作了具体要求。《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规定,寄宿制中小学、山区、牧区和教学点较多的地区可按照从严从紧的原则适当增加编制。根据《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72号),进一步明确要求按标准保障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特别提出要区分寄宿制、规模较小等实际情况,予以适当倾斜。据了解,河北、辽宁、安徽、四川、陕西、海南等多省已出台具体文件,提出可根据生源变动情况为贫困地区、寄宿制学校适当增加教职工编制。
四、关于将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纳入国家“十四五”投资重点
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会同我部开展“十四五”教育专项谋划工作,具体支持方向、建设内容、资金安排等正在研究过程中。我们也积极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沟通协调,建议建立完善义务教育校舍建设长效机制,整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等项目和经费,继续加大对各地薄弱学校建设支持力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城镇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等教学设施,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宿舍、食堂、厕所建设,为规划保留的农村小规模学校设置标准化的运动场所,建设农村地区学校急需必要的教师周转宿舍,实现未达标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场所的标准化,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让每一个适龄学生都能享有更加公平、更加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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