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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149号建议的答复

教督建议〔2020〕246号

  您提出的“关于在特色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提高义务教育承载能力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充分认识城镇义务教育承载能力对城镇化的基础性意义,把义务教育承载能力放在推进城镇化优先考虑的位置

  新型城镇化建设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着重要解决的是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为各类人群提供多样多源的公共服务,强调各项服务系统的支撑完善,提升整个社会的治理水平,教育作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最基础的因素,对城镇化产生极为重要的直接影响。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建设,在推进新型城镇化中坚持优先发展义务教育,做到公共资源配置对义务教育统筹规划、优先发展和重点保障,并将义务教育学校作为城市居住区建设的重要配套设施,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中进行了具体规定,明确提出初中作为居住区十五分钟生活圈、小学作为居住区十分钟生活圈必须配置的服务设施,从建设规划制度上保障了中小学校配置要求和用地需求。

  二、关于将义务教育承载能力建设作为城镇化规划的重要内容

  2019年5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全面部署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各地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中小学建设标准,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明确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的总体要求和相关指标,要求各地在城镇低效用地改造开发中,加强公共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优先安排一定比例用地,用于教育公益事业等公共设施建设。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积极加强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中共同组织编制义务教育学校专项规划,研究解决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建设的重大问题,切实提高城镇规划承载能力。

  三、关于在城镇化进程中优先建设义务教育学校

  2014年以来,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相继启动实施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等重大民生工程,实施范围兼顾农村学校和县镇学校,消除县镇学校大班额是这两项工程的重点任务之一。工作中,我们要求各地适应城镇化发展趋势,充分考虑区域内学生流动、人口出生和学龄人口变化等情况,科学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采取新建、扩建、改建等措施,对县镇义务教育学校进行改造,逐步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截至2020年,全国累计投入资金7900多亿元,新建改扩建校舍2.6亿平方米、体育运动场地2.5亿平方米,购买价值1080多亿元的设施设备,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实现了基本消除城镇学校超大班额的工作目标(全国比例控制在2%以下)。

  四、关于把义务教育承载能力作为城镇化水平评价的重要内容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完善实施监督体系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明确要求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和定期体检评估的基础。下一步,教育部将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等部门,抓紧制定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指导地方将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的相应指标,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指标体系,促进和保障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得到有效实施。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0月9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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