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督建议〔2020〕247号
您提出“关于构建国家校园安全标准体系的建议”收悉。经商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2017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有关学校安全的国家标准体系。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办意见,不断加强学校安全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并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将相关标准落实到位,切实提高学校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一、关于全面修标制标
教育部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2016年,教育部会同公安部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明确了中小学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规范、要求和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作职责,有效提高了中小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为加强学校安全基础设施设备标准体系建设,教育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不断加强涉及学校安全的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标准制修订。强制性标准中,在设备设施安全方面,有《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 24407-2012)、《教学仪器设备安全要求 总则》(GB 21748-2008)、《教学仪器设备安全要求 玻璃仪器及连接部件》(GB 21749-2008)、《教学仪器设备安全要求 仪器和零部件的基本要求》(GB 21746-2008)、《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安全标准》(GB 7783-2010)、《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 36246-2018)等标准;在学生用品安全方面,正在修订《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等标准;同时,下达了《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6项。推荐性国家标准中,包括《文具用品 安全标志》(GB/T 37651-2019)、《书写用纸》(GB/T 12654-2018)、《学校卫生综合评价》(GB/T 18205-2012)、《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要求》(GB/T 17266-2017)和《中小学生教科书卫生要求》(GB/T 17227-2014)、《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服务规范》(GB/T 38716-2020)、《教学实验用危险固体、液体的使用与保管》(GB/T 28920-2012)、《教学实验室设备 实验台(桌)的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21747-2008)等标准;在校园建筑方面,制定了《农村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城市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等,对校园的建筑环境、疏散通行宽度、校园出入口、校园道路、建筑物出入口、走道、楼梯、教室疏散、室内环境、建筑设备等方面的安全标准作出了具体规定。这些标准的实施,为校园安全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关于建议中提出组建全国校园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技术委员会是在一定专业领域内,从事国家标准起草和技术审查等标准化工作的非法人技术组织,技术委员会组建应遵循发展需要、科学合理、公开公正、国际接轨的原则,且应符合业务范围明晰、与其他技术委员会无业务交叉的条件。目前,我国已经组建技术组织1325个,覆盖工业、农业、服务业、社会公共事业。其中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多个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定了校园安全相关的国家标准。校园安全相关领域国家标准标制修订工作可通过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技术委员会组织开展。本着技术委员会委员构成应当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原则,符合要求的人员可加入技术委员会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
二、关于强力贯标执标
学校和学生安全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前提和基础,事关教育系统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制定专门的校园安全法是强化校园安全管理,推动有关学校安全的国家标准落实落地的积极举措,是完善教育法律法规特别是学校安全法律制度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客观要求。目前,教育部已组织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将加快推动学校安全的立法工作,针对学校安全问题,在法律层面予以规范。
为确保有关学校安全的国家标准落到实处,2016年12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国教督办〔2016〕4号),将各地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标准规范、制定完善本地方学校安全标准体系、开展学校安全事项认证情况,以及制定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发布安全预警公告等预警防范情况等纳入督导范围。同时,明确规定,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省级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省、市、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负责对下一级及辖区内的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对督导中发现的学校安全工作问题和不足,责令进行整改。整改不力或出现特大、重大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按照中央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有关精神,有关事项已纳入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中)。
三、关于有效控制风险
为提高学校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2019年9月,公安部、教育部印发《关于印发<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公通字〔2019〕27号),明确提出,要推进智慧安防系统建设。进一步规范一键式紧急报警、入侵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和电子巡查等系统建设,积极推动新技术、新手段在校园安防建设领域的深度应用,到2022年底前,所有中小学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达到100%。
同时,教育部与公安部、国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密切合作,分析研判不同时段学校安全工作形势和特点,及时发布有关预警信息,指导各地做好风险防范。
下一步,教育部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加大涉及校园安全领域的标准化研究力度,不断完善相关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制修订和实施推广,为提升我国校园安全相关工作水平、提高校园安全保障能力提供标准支撑。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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