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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90号(教育类170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督提案〔2020〕416号

  您提出的《关于对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法治教育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是注重总体设计,整体规划中小学法治教育体系。坚持以宪法教育为核心,编写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切实推进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本遵循,进一步强化法治教育的内容和要求,完善中小学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

  二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统筹编制中小学法治教材。教育部将义务教育德育课程教材统一更名为《道德与法治》,对法治教育进行系统设计,分散嵌入到各年级课程教材中,确保法治教育贯穿始终不断线;同时在小学和初中分别编写法治教育专册(各一),内容涉及宪法,环境保护,未成年儿童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方面内容在普通高中设立“政治与法治”共同必修模块和“法治与生活”选择性必修模块,让学生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知道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基本要求,以及民事权利与义务、家庭与婚姻、就业与创业、社会争议解决等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还设置“法官与律师”选修模块。

  三是加大改革创新,不断丰富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形式。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自2016年开始,每年举办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通过主题演讲、中小学生知识竞赛和“12.4”国家宪法日晨读活动等形式,在青少年学生中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实施《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教政法〔2016〕16号),切实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法治资源教室建设,运用知识讲授、体验教学、实践模拟、现场观摩、动漫、戏剧、微电影等多种方式,为青少年提供参与性、体验性、实践性教育。以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为依托,通过多媒体课件资源、法治知识网络大赛等形式提供丰富的法治学习资源。

  四是推进法治培训,着力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法治素养。深入实施教育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将法治教育骨干教师专项培训纳入教育部“国培计划”示范项目,在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中将法治教育作为必修内容。组织实施“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教师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目前已培训1000余名“种子教师”。

  五是加强服务支持,布局建设9家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注重发挥地方积极性,与有关省市和高校共建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进一步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六是做好监督落实,纳入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2017年,经中央深改领导小组审议后,国办印发了《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建立了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制度。2018年以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先后印发了实施细则、分年度评价方案,组织开展了评价工作。在办法、细则和实地评价中,一直都把法治教育开展情况作为评价和检查内容。

  二、下一步工作

  当前,法治教育已经成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正在深入推进,但是仍存在重视程度不够、教育形式相对单一、专业师资力量缺乏、考核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青少年法治意识与法治素养的培养,需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

  下一步,教育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将法治教育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以宪法为核心、以民法典为重点,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坚持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活动。继续办好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法治资源教室建设,深入开展教师宪法与法治教育培训,使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青少年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持续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关注各地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查督办,做好法治教育进学校、进课堂等活动,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提升教育系统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形成教育系统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您提出的政策建议,对教育部下一步的工作有很好的借鉴意义,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门一起探讨,共同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更加全面、更大范围、更深程度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2月9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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