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044号(教育类012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督提案〔2021〕36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教育督导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学生身心健康。2018年12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要求各地推进育人方式改革,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切实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2021年1月以来,教育部先后出台了关于中小学生手机、睡眠、读物、作业、体质管理文件(简称“五项管理”),对“教育提质减负”作出了系列部署。“五项管理”是以小见方向、以小见责任、以小见情怀的教育民生实事,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具体行动,也是解决广大家长急难愁盼的有力举措。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把“五项管理”督导列入今年教育督导的一号工程。5月,印发《关于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32号),要求各地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将“五项管理”督导作为2021年责任督学首要任务部署实施,确保实现所有中小学校全覆盖。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责任督学系统学习“五项管理”有关通知,全面领会“五项管理”精神实质,认真把握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二是按时开展督导,指导责任督学对照通知要求,从5月到年底,采用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一个月到校督导一次。三是加强督促整改,督促中小学校按照责任督学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及时整改、立行立改。对整改不落实的,及时进行通报、约谈;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从目前情况看,各地责任督学已完成两轮督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都列出问题清单,要求学校限期整改,推进“五项管理”各项政策落实落细。

  6月至7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部分国家督学和中小学校长,对各地“五项管理”进展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在覆盖面上,本次督导覆盖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督导对象兼顾公办民办、城市农村等不同类型的中小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居民社区。在目标导向上,本次督导重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成因,一校一策提出整改要求、整改意见,推动各地各校更好地贯彻落实。在工作方式上,将“五项管理”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内容,要求各地“自己查”,在此基础上组织国家督学“交叉查”,核实“自己查”阶段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有效整改。在夯实责任上,设立网络举报平台,群众实名举报凡举必查,定期通报各地核查整改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公开“五项管理”督导结果,对落实工作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严肃追责,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督促各地不折不扣落实“五项管理”,着力完善立德树人长效机制。

  下一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把“五项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列入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点内容,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中,更加关注学生全面发展理念的贯彻落实,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1年10月15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刘洋)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