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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第3068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为缓解儿童看病难问题,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联合出台一系列政策,加大儿科人才培养力度,加强综合医院儿科建设,提高儿科医师岗位吸引力,努力解决儿童看病难问题。

  一、儿科人才培养情况

  从儿科医生的成长规律和国际培养惯例看,儿科医生主要是通过毕业后教育来培养。1999年,原卫生部在执行《执业医师法》时规定,本科教育中只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等毕业生才能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注册为儿科、内科、外科、妇产科等专科临床医生。至此,儿科医生培养列入毕业后教育范畴,主要通过毕业后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完成。

  (一)关于恢复儿科专业招生

  在本科教育层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未设置儿科学专业。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高校申请设置尚未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的新专业,需经教育部审批,其审批程序是高校申报、教育部组织专家评审,符合相关条件后予以设置。教育部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设儿科相关课程,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申报儿科学相关本科专业。

  在研究生教育层面,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了《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对学科设置管理模式进行了改革,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由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设置。目前,北京大学、首都医科大学、第二军医大学、四川大学等4所举办医学相关专业的院校,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和自身学科特色,在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等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了“儿内科学”、“儿外科学”、“儿童口腔医学”、“妇女儿童护理学”、“围产医学与胎儿学”等5个儿科相关二级学科,进一步优化了学科和人才培养结构。

  (二)加强儿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加强儿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遵循医学教育规律和医学人才成长规律,借鉴国际经验,拓宽毕业后医学教育在儿科医师培养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2013年底,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印发《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出要适当加大儿科等紧缺专业的招生规模。2014年,出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培训招收名额分配方面向儿科等紧缺专业倾斜,在招收计划剩余名额内对未被录取的申请培训人员进行调剂招收,重点补充有名额空缺的儿科等紧缺专业,并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设置儿科和儿外科两个专业。截止2014年底,全国共招收到3000多名医学毕业生参加儿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加大儿童专科的建设投入力度

  “十二五”期间,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并印发实施了《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加强综合医院儿科(儿童医院)建设。

  三、改善儿科医师待遇,提高儿科医师吸引力

  在儿童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修订发布《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允许儿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在成人价格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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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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