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6〕第143号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河北省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继续实施“综合实力提升工程”的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中西部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优化区域布局结构。设立支持地方高等教育专项资金,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3年4月,教育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十二五”期间,由中央安排专项建设资金约60亿元,并给予一系列政策倾斜,在13个没有教育部直属高校的中西部省区(包括河北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支持一所有特色、高水平的地方大学建设。通过高校、省级政府、中央政府三方共同努力,目前,重点建设大学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对区域内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加凸显。
实施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是“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中的重点项目。当前,教育部、财政部正在结合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2—2020年)》和“十三五”规划相关部署,研究继续重点建设上述14所高校,推动管理体制、办学体制、人才培养模式和保障机制改革,持续提升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
二、关于继续落实好省部共建工作的问题。
自开展省部共建高校工作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教育部联合相关部(委、局)已与河北省的7所高等学校开展了省部共建,共建高校数量在全国省级行政单位中位居首位。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共建协商机制,明确共建各方职责,充分发挥各方积极性,认真落实共建意见的有关要求,拓展共建领域、丰富共建内涵、提升共建水平,不断促进高等教育协调、均衡发展。同时认真总结共建工作经验、优化布局、提高水平、动态管理,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共建工作的实施办法。
关于选择部分办学基础教好、办学水平较高的“省部共建”高校,直接纳入教育部管理序列的问题。纵观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部属高校格局是历史形成的,与当时的经济发展状况、产业结构和布局密切相关,直属高校布局结构调整是个系统工程,需与国家财政体制改革、事业单位编制改革相配套。
三、关于将河北省高等教育提升工程列入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的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推动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教育部制定了“京津冀协同发展教育专项规划”,针对提升河北省高等教育水平,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一是优化高等学校协同育人体系。鼓励京津冀地区部委所属高校、科研院所、地方高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实现资源共享。推动部分地方本科院校向应用型转变。鼓励京津高水平大学与河北省高校共建研发平台或分支机构,与地方政府合作建设产业发展研究院。鼓励支持京津冀高校根据自愿的原则组建联盟,加强三地高校的交流与合作,提升办学水平和质量。二是进一步加大对河北省高等教育的支持力度。加大对河北省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投放。支持河北省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开展部委所属院校对河北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等河北省重点骨干高校对口帮扶工作。鼓励京津两地高水平大学,以委托管理、联合办学等方式全面加强与河北省高校合作。支持部属高校加强与河北地方高校的干部教师队伍交流,建立直属高校与河北高校管理干部互派挂职制度,试点直属高校教师赴河北省高校开展多点执教等。
感谢您对高等教育事业的支持和关心!
教育部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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