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提案〔2016〕第123号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互联网+’与高等教育融合发展 促进我国高等教育公平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教育规划纲要》颁布以来,教育部高度重视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的革命性影响,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基于网络的高等教育优质资源共享平台,逐步形成优质的、多层次的、交互式的高等教育资源服务体系。目前,我国以慕课为代表的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快速推进,在课程研发和制作、平台课程建设应用、共建共享运行机制、教学管理制度创新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绩。高等教育出版社“爱课程”网“中国大学MOOC”、清华大学“学堂在线”、上海交大“好大学在线”、北京大学“华文慕课”等课程平台已成为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在线课程平台。几大平台陆续开设以“985工程”、“211工程”高校为代表的高校慕课课程近800门,择优引进或链接了一些境外课程,高校和社会学习者选课人数超过1700万人次。“十二五”期间,教育部还组织建成了2686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以及992门“精品视频公开课”。这些优质在线课程的建设为高等教育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推动高等教育在“互联网+”时代下的教学改革夯实了基础。
一、教育部积极推动在线开放教育有序健康快速发展
在前期开展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与共享、支持“985工程”高校率先试点建设慕课基础上,分析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批示精神,教育部于2015年4月出台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在线开放课程体系和课程平台的总体目标,强调立足自主建设、注重应用共享、加强规范管理三项原则,明确了主体责任和七大任务,要求建好、用好、管好课程和平台。意见提出,计划到2020年认定3000余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目前,教育部相关司局正在研究制定认定工作的具体办法和评价认定指标,我们将结合此项工作和您的建议,认真研究如何进一步促进在线开放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优质资源整合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教育信息化工作,去年5月,中国政府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在青岛召开了首届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信息化作出了重要指示,强调当今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深刻改变着人类的思维、生产、生活和学习方式,推动教育变革和创新,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培养大批创新人才,是我们人类共同面临的重大课题。“十二五”以来,高等教育信息化工作取得重要进展。高校接入宽带达到1G以上的比例超过70%、实现无线网络覆盖的比例约为20%。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为2000多所高校提供千兆以上的高速接入能力,并对其中500所高校提供万兆以上的接入能力,建成了覆盖21个城市、23个核心节点的100G主干网,是继美国之后,全球第二个开通100G线路的国家级学术网络,也是我国第一个100G互联网主干网,为高校提供了良好的网络基础服务,为优质教育资源的有效共享提供了基础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贯彻落实《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认真研究进一步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优质资源的整合工作,以支持贫困欠发达地区和高校的受教育者低成本有效地共享优质资源。
三、积极探索促进高校协作机制
《意见》中提出将在具有良好公益性、开放性的国内已运行平台中,通过申报、专家遴选的方式,选择基础良好、技术先进、符合国情、安全稳定、优质课程资源集聚、服务高效的平台,认定为在线开放课程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公共服务平台之间实现课程资源和应用数据共享,营造开放合作的网络教学与学习空间。鼓励高校使用在线开放课程公共服务平台。高校也可选用适合本校需求的其他国内平台以及小规模专有在线课程平台,开展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和应用。鼓励公共服务平台与国家开放大学教学平台开展合作,为终身教育提供优质课程。鼓励平台建设方、高校协同建设和运用在线课程大数据,为高校师生和社会学习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全方位或个性化服务。
教育部鼓励高校结合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和需求,通过在线学习、在线学习与课堂教学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应用在线开放课程,不断创新校内、校际课程共享与应用模式。鼓励具有学科优势和现代信息技术优势的高校探索通过在线开放课程支援中西部受援高校教学,受援高校积极应用在线开放课程。目前,以“中国高校计算机教育MOOC联盟”、“中国东西部高校课程共享联盟”为代表的多家试点单位取得阶段性成果,将进一步总结经验,扩大试点范围。
同时,教育部支持坚持公益性服务为基础的课程平台做大做强,为高校师生和社会学习者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全方位、个性化服务,并对相关课程平台提出了保障信息安全的要求。我们将继续以“高校主体、政府支持、社会参与”为方针,持续推动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教育部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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