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5093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6〕第290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高端工程技术人才培养,支撑‘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建议”收悉,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现答复如下:

  人才是落实“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根本。近年来,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等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大力加强工程技术人才培养。

  一、优化制造业相关学科专业结构

  目前,我国已建成世界上最大规模的高等工程教育体系,培养了数以千万计的工程科技人才,有力地支撑了国家工业体系的建成与发展。截至2015年,我国约有1650所院校设立了工科专业;本科工科专业布点数为16284个;工科在校本科生人数达524.7万,约占本科在校生总人数的1/3。

  教育部鼓励高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积极设置“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领域亟须相关专业,调减与学校办学定位不相符的专业,推动教育资源向服务国家、区域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专业集群汇聚。在本科生教育方面,2012年,教育部公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进一步扩大了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在研究生教育方面,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允许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根据“中国制造2025战略”发展需求,自主设置相关学科或研究方向,培养制造业人才。在职业教育方面,2015年,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设置了《中国制造2025》十大重点领域的相关专业类、专业及专业方向。2015年,教育部委托相关行业组织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同制订了工业机器人产业、航空工业等人才需求与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指导报告,指导职业院校围绕本区域产业发展需要科学合理设置专业。

  目前,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在联合编制《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进一步促进制造业有关学科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同步,建立健全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增强专业设置的科学性、灵活性和特色化,引导高校进一步扩大“中国制造2025”十大重点领域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规模、促进产教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建立产学研融合协同育人长效机制

  一是深入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教育部会同29个部门和行业协会推进“卓越计划”实施,覆盖208所高校的1257个本科专业点、514个研究生层次学科点,惠及26万余名学生。近2万名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1万多名高校教师到企业挂职学习,1万多家企业参与校企联合培养,探索建立高校与行业企业协同育人的新机制。二是加快紧缺人才培养。为切实解决国家在集成电路、软件工程、服务外包、航海、化工安全、气象、网络空间安全等重点领域人才紧缺的问题,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安监总局、国家气象局、中央网信办等部门通力合作,出台相关领域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在优化专业结构、改革培养机制、强化实习实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和支持政策,对缓解相关产业人才紧缺的状况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建设产学研融合协同育人实践基地。以集聚《中国制造2025》十个重点领域相关专业产学研合作示范学院为载体,结合制造业产业发展布局,联合承担《中国制造2025》重大工程实施任务的企业或科研院所,共建协同育人实践基地或工程创新训练中心,形成面向制造业相关专业、辐射周边高校的协同育人开放共享平台。四是实施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推动200多所高校与阿里巴巴、腾讯、谷歌、英特尔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共同实施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成果推动工程教育改革。五是激励企业吸收学生实习实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规定,企业因雇用实习生等所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指出,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该政策加强了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税前扣除的管理,提升了企业吸收实习生的积极性。

  三、推进工程教育认证工作

  目前,我国建立了较完善的工程教育认证专家组织,制订了中国特色、国际实质等效的工程教育认证标准体系,形成了有效的认证工作机制,并在18个工科专业类开展了认证,已有553个专业点通过认证。今年6月,我国正式加入国际工程教育《华盛顿协议》组织,标志着我国工程教育质量标准实现了国际实质等效,对深化工程教育改革、建设工程教育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四、完善制造业工程技术人员评价机制

  为了进一步完善制造业工程技术人员评价机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研究制定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完善职称评价标准。评价标准更加突出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主的评价导向,更加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贡献。二是分系列推进各行业职称制度改革。在总的职称制度改革意见出台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分类推进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其中改革完善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是重点任务之一。三是规范职业资格管理。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行业组织有序承接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凡是符合规定条件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均可申请承接包括工程类职业资格在内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在此基础上,建立注册设备监理师、机械工程师等多项职业资格制度,提升制造业工程技术人才队伍素质,完善人才评价机制。由于制造业工程师概念较为宽泛,涉及制造业领域众多专业,因此关于建立制造业工程师资格制度的建议需要开展深入广泛的研究论证。

  五、加强高层次工程技术人员引进和培养

  一是突出“高精尖缺”的人才引进导向,加大对高端制造、民生科技等领域海外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引进力度。二是推动北京、天津、浙江、湖北四地未来科技城建设工作,打造“中国制造2025战略”新引擎。目前,北京未来科技城集中建设人才基地的15家中央企业,已有12家企业的40多个单位共6000多人入驻未来科技城,其中科技人员占入驻人员总数的76%,天津、浙江、湖北未来科技城建设也在加快推进。通过未来科技城这个全新的创新平台,入驻单位围绕企业发展战略,瞄准《中国制造2025》重点工程技术领域,取得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创新效应不断增强,为推动“中国制造2025战略”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加强国内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培养。落实“万人计划”、“创新人才推荐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通过重大工程实践、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大培训力度等方式加强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自主培养,中央企业高层次人才的比例稳步提升。目前,中央企业共有两院院士、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国家级科技人才6931人,比2010年增长12%;共有31人入选“万人计划”,有51人入选“创新人才推荐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9个团队入选重点领域创新团队,6个单位入选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四是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部令形式颁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对继续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按照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年至202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在装备制造等12个重点领域及9个现代服务业领域,每年培训100万名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每年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和地区举办国家高级研修项目,培养了一批制造领域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设立了2个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五是建立制造业人才需求信息化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中国制造2025》关于“健全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的工作部署,分阶段、分层次、分行业,加强制造业重点领域人才需求预测,建设信息化平台。将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第三方机构作用,密切与重点行业、企业的联系,定期开展针对制造业重点领域人才总量、结构、分布等情况的调研,建立人才调查统计工作机制,对制造业产业人才的需求结构与层次开展分析,适时向社会发布人才供求信息,并不断完善制造业人才信息库,为培养、引进高层次、创新型、复合型人才,推进制造业创新发展提供支撑。

  六、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2016年8月,为推动高校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结合高校实际,教育部、科技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其中对担任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的科技成果转化作了相应规定。

  七、完善资源配置和绩效拨款方式

  2008年,财政部、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启动实施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改革,按照高等教育本科教学11大类学科设置不同档次的拨款系数,体现不同专业办学成本差异,同时引入以绩效为导向的拨款机制。2015年,财政部、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从有利于简政放权、有利于更加公平公正地配置资源、有利于引导高校办出特色和水平等方面改革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完善资金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引导高校加快内涵式发展,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下一步,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将以“提高工程教育质量”为核心,通过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类型结构、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完善协同育人机制、加强高端人才引进和工程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保障体系等重点举措,加强高端工程技术人才培养,支撑“中国制造2025”和创新驱动国家战略。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教育部

  2016年9月27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杨霞(实习))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