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6〕第30号
您提出的《关于将财税法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教育部十分重视财税法教育,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在中学阶段开展财税法教育
初中思想品德课程标准要求学生“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财产,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经济权利”,建议任课教师指导学生交流有关个人储蓄或购买保险、纳税、贷款、使用货币和信用卡等方面的见闻与经历,引导学生了解税收常识。高中思想政治课程设计了“经济生活”必修模块,安排了“收入与分配”等专题,要求学生“分析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重要税种;知道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理解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了解“征收个人所得税对调节收入的作用;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偷税、欠税、骗税、抗税是违法行为;公民的纳税意识,包含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两方面意义”。
此外,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还为地方和学校留出了一定的课时空间,由地方和学校自主安排课程内容。如,湖南省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国税局工作人员走进当地中学,通过知识抢答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普及税法知识;湖南省浏阳市组织了“税法进校园”系列活动,税务部门向中小学生发放了《看图学税法》等课外读物,为学生开设了税法知识课程;福建宁德、新疆克拉玛依等地的教育和税务部门密切协作,开展了小学生走进纳税服务大厅等活动;山东济宁、浙江余姚、广东广州等地学校也开设了税收知识相关课程。
二、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有机讲授财税法相关知识
现阶段,高校面向全体本专科生开设了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其中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专设“学习宪法法律建设法治体系”一章,向本专科生介绍了“我国制定了预算法、价格法、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对经济活动实施宏观调控和管理;制定了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车船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以及增值税暂行条例等行政法规,不断健全税收制度”等财税法的相关知识。
三、把财税法教育作为法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
目前,全国有626所高校开设法学本科专业,在校生超过31万,所有法学专业学生都需要学习包括“经济法学”在内的16门专业核心课,而财税法是“经济法学”课程的重要教学内容。在今年出版的教育部负责组织编写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经济法学》中,“财政调控法律制度”、“税收调控法律制度”均被设置为专章。
四、积极引导高校加强高层次财税法专门人才培养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可以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财税法人才的需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在相关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相关的二级学科。如,2016年,厦门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招收财税法学硕士研究生,北京大学招收财税法学研究方向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招收财税法学研究方向的硕士研究生、财税法律制度研究方向的博士研究生,武汉大学招收财政税收法研究方向的硕士研究生、财税法学研究方向的博士研究生等,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
五、积极引导高校加强财税法的科学研究工作
近年来,许多高校加强了财税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工作。如,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分别成立了财税法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成立了财税法研究所,北京大学、武汉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高校分别成立了税法研究中心,中央财经大学成立了财税金融法研究所,厦门大学成立了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中心,中山大学成立了税收和财税法研究中心,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财税法学术研究与学术交流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高等学校根据教学需要,自主制定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加强中学阶段的财税法教育,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自主开发开设财税法相关课程,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自主设置财税法相关二级学科,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为推进财税法治建设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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