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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259号(教育类119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6〕第110号

  您提出的“关于西医学习中医知识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现答复如下:

  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高度重视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工作,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医并重的方针,着力培养能中会西的高素质医学人才,为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全面健康水平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

  (一)西医专业学生学习中医知识

  在西医院校中开设中医学课程是我国医学教育的一大特色。2008年,教育部、原卫生部联合印发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教高〔2008〕9号),明确要求: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学生要掌握中医学(民族医学)的基本特点,了解中医学(民族医学)诊疗基本原则。2009年,教育部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就临床医学专业开设中医课程的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95%的医学院校开设了中医类必修课程,部分医学院校开设了中医类选修课程。

  教育部将鼓励有条件的医学院校开设形式多样的中医基础课程,使医学生熟谙运用中医基础常识,提高医学生应用中医理论和技术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医学生毕业后更好地维护人民健康奠定坚实基础。

  (二)非中医专业执业医师学习中医

  国家卫生计生委鼓励非中医专业的执业医师积极参加以中医药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主要培训内容的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知识技能类项目。

  2012年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中西部地区开展中医医院非中医类别医师系统培训中医药知识与技能试点工作,对非中医专业的执业医师普及中医药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提高其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为非中医专业的执业医师开展中医知识培训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鼓励非中医专业的执业医师积极参加三基为主要培训内容的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知识技能类项目,提高中医药知识技能水平。在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中增加30%的中医知识考试内容,提升基层服务供给能力,培养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队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根据《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政策措施,研究建立更加完善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将西医学习中医人才培养纳入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鼓励在西医院校的课程安排中开设中医基础课程,拓展西医学习中医人才成长通道,加强中西医结合学科体系建设,强化中西医结合理论研究和临床实践,健全中西医结合职称体系和职称评审办法,培养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

  关于设立西医开中药处方资质考试的建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组织专家进行专题研究。

  感谢您对医学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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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霞(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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