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提案〔2016〕第303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议高等医学院校本科设立全科医学专业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卫生计生委,现答复如下:
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一直高度重视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工作。近年来,两部门加强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明确构建以“5+3”为主体、“3+2”为补充,院校医学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采取系列举措,加强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培训,出台相关制度政策,为构建“强基层”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供人才保障。
一、开展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借助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平台,加强和推进“5+3”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陆续制定印发培训管理办法、培训基地认定标准、培训内容与标准、招收实施办法、考核实施办法等系列配套文件,进一步完善了政策体系。加强培训基地与师资队伍建设,共认定了559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其中393家基地设置了全科专业;印发《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实施意见(试行)》,已培训全科医学师资1.5万人。
国家卫生计生委大力加强以全科专业为重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招收计划向全科专业倾斜。中央财政经费从2014年开始按照3万元/人/年的标准提供经常性补助经费,两年来共招收全科专业住院医师1.3万人,2016年计划招收1万名全科专业住院医师,占总招收计划的14%。
2016年,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意见(试行)》(国卫科教发〔2016〕14号),启动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工作,大力推进“3+2”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中央财政按照2万元/人/年的标准,为中西部地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招收培养5000名助理全科医生。
此外,2010年以来,中央财政支持各地转岗培训全科医生10.6万人。据初步统计,截至2015年底,我国全科医生已达18.9万人,每万人口拥有全科医生1.4人。
二、加强全科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教育
2011年,国务院学位办印发了《关于开展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全科医学领域”及“临床病理学领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通知》(医专业学位委〔2011〕9号),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申请增设全科医学为二级学科。2012年启动实施全科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工作,探索临床医学(全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的有效衔接,培养高水平的全科医生。
三、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教育
2010年6月,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发改社会〔2010〕1198号),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医疗卫生人才。免费医学生分5年制本科和3年制专科两种,以5年制本科为主,培养专业主要为临床医学、中医学(含民族医学,下同)专业,培养工作主要由举办医学教育的地方高等学校承担。3年制专科主要面向乡镇卫生院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和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岗位,其培养、使用和支撑保障政策参照本科免费医学生有关规定执行。免费医学生培养的招生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规模,原则上只招收农村生源,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符合投档要求的范围内,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免费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2010-2016年,中央财政共支持为中西部地区乡镇卫生院招收培养本科层次免费医学生3.6万名。目前,前两届免费医学生约1万人已毕业,大部分已按就业协议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2012年5月,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开展了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教育作为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支持39所学校开展改革试点,进一步深化免费医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为基层培养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全科医学人才。2016年,教育部对中央财政支持的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实施改革,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按照户籍以县为单位定向招生办法。
四、加强全体医学生全科医学教育
2013年,教育部专门成立了全科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托全科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开展全科医学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并指导高等学校开展全科医学教育改革与实践。高等医学院校通过加强全科医学理论教育,在医学人才培养过程中,强化医患沟通、团队合作、健康教育、社区预防保健、卫生服务管理、基本药物使用、医药费用管理等全科医学方面的能力培养,为医学生毕业后从事全科医学工作奠定基础。
五、关于在医学院校设置全科医学专业的建议
目前,《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以下简称《专业目录》)尚未设置全科医学专业。2012年,教育部公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对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新专业,需经高校申报、高校主管部门召开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织会议审议、教育部学科发展和专业设置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由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置。
对于在医学院校设置全科医学专业的建议。国家卫生计生委认为:全科专业为临床二级学科,是临床医学生学习的重要内容。从国际经验以及医学人才成长规律来看,医学院校本科教育阶段一般只设置临床医学专业,以利于为临床医学生打下坚实、宽厚的医学基础,全科医生的培养主要通过毕业后医学教育完成。国家卫生计生委还表示:全科医生短缺的根本原因是待遇低、职业发展受限、岗位缺乏吸引力。
目前,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推进中,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全科医学专业作为紧缺专业,予以重点倾斜,同时在过渡期内,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力度。国家卫生计生委正在按照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牵头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的意见》,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从培养与使用两方面入手,通过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体系,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薪酬制度,增强全科医生岗位吸引力,进一步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将进一步加强医教协同,加强全科医学学科建设,强化医学院校全科医学教育,加快全科医学人才培养。
感谢你们对医学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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