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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6423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7〕第73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改革高校学生实习模式,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务院国资委,现答复如下:

  实习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近年来,教育部与有关部门加强合作,积极采取措施破解实习难题,着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为国家产业转型升级和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一、深化产学合作,完善协同育人机制

  着力构建高校与实务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协同培养人才的有效机制,将更多社会资源转化为育人资源。一是深入实施系列卓越计划。2010年起,教育部先后实施了卓越工程师、卓越新闻人才、卓越法律人才、卓越农林人才、卓越医生等教育培养计划,深入推进相关领域教育改革,逐步建立了高校与有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机制,优化了大学生实习条件,促进了高校实践教学与行业发展需求的紧密对接。如在工科领域,目前教育部与29个部门、行业协会共同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覆盖208所高校的1257个本科专业点、514个研究生层次学科点,惠及26万余名学生。1万多家企业与高校签约参与人才培养工作,626家企事业单位被批准为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设单位。教育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土资源部、中国气象局等部门联合制订了加强相关领域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这些意见中都明确要求高校要与企业联合建立大学生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更多实习机会。二是实施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014年起,教育部组织企业支持高校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具体包括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建设、校外实践基地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创业联合基金六类项目,由企业提供经费支持,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2016年,共有60余家企业支持项目2000余项,资助经费近7000万元,参与高校约580所。2017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上网发布企业89家,发布项目4586项,资助经费2.63亿元,平台、软硬件免费使用权价值5.61亿元。以谷歌、苹果、英特尔、微软为代表的一批跨国公司和华为、腾讯、百度、阿里巴巴为代表一批国内创新型企业均积极参与。例如,腾讯公司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高校实施“犀牛鸟”教育合作项目,组建国际联合实验室、国家工程实践教育中心以及高校创新俱乐部,为学生提供接触行业前沿、体验开放文化、开展创新实践的平台,探索了一套面向人工智能、网络空间安全、文化创意产业等领域的协同育人机制。

  二、加强多部门合作,完善实习保障体系

  教育部积极与相关部门合作,不断加强对大学生实习的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一是推动实施企业接收学生实习的税收优惠政策。2012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企业因雇用实习生等所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提升了企业接收实习生的积极性。二是完善学生实习保险制度。教育部、保监会等五部门于2016年4月联合印发《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提出“推动建立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目前,已在31个省(区、市)开展实习责任保险工作。保监会还支持保险机构开发针对大学生的实习责任保险产品,推动保险公司加强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和事后保险理赔工作,让高校得到方便、快捷、优质的保险服务,保障学生实习期间合法权益,解除学生家长、学校、企业的后顾之忧。三是增强国有企业接收学生实习的积极性。国务院国资委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与高校积极对接,组织并接收高校学生进入企业实习,同时与各类院校合作,采取多种方式培养符合企业实际用工需求的实用型技术人才,达到学校、企业、学生“三赢”的效果。

  三、优化实习经费管理模式,加强经费保障

  通过财政拨款、学校自筹、争取社会资源等多种途径,为大学生实习提供经费保障。一是合理确定高校实习经费标准。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财教〔2008〕232号)的规定,按照“人员经费基本持平、公用经费体现差异”的原则,细化生均综合定额拨款标准,完善高校基本支出的拨款办法。按学科设置公用经费学科折算系数,即按高等教育本科教学12大类学科设定不同档次的学科折算系数,对不同专业确定不同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体现不同学科办学成本的差异。中央高校实习经费包括在生均综合定额拨款中,实习经费的标准由各个学校根据学校所在地的工资标准、物价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二是通过其他方式补充实习经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要求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鼓励学生通过自身实习劳动赚取实习经费,补充学校实习经费的不足。此外,通过实施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系列卓越计划等改革项目,汇聚社会资源,为大学生实习提供经费和条件支持。全国参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企业2015-2016年投入经费约10.9亿元,累计投入约44.2亿元,重点用于改善实践教学条件、增加学生实习补贴、开展教师企业培训等。

  四、建立高校教师与企业人员双向交流机制,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

  在本科教育阶段,深入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建立高校教师和企业人员双向交流机制,有计划地选送教师到企业接受培训、挂职锻炼,丰富教师的工程实践经验;同时聘请企业专家、工程师、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到高校担任专家或兼职教师,结合企业人才需求开设企业课程、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毕业设计,并参与对学生的考核和评价。2015-2016年,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承担教学任务的企业教师人数为 24442人,企业教师参与开设的课程有8949门,到企业进修、挂职的高校教师人数为8756 人。

  在职业教育阶段,通过多种方式推进教师到企业实践。一是遴选建立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单位。2010年,经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教育部批准中国铝业公司等十家企业成立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单位,2012年又批准神州数码有限公司成立全国职业教育师资专业技能培训示范单位,在国家引导下,全国已有580多家大中型企业参与教师企业实践工作。二是推进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化。2016年5月,教育部等7部门印发《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推进高职院校教师到企业进行岗位实践,将企业实践纳入高职院校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统一管理,提高高职院校教师专业技能,鼓励教师到企业任职或兼职,参与企业管理、项目研发和技术创新,提高教师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专设教师企业实践项目。2011年,教育部启动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专设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顶岗实践项目,每年国家组织5000名高职教师到企业实践,示范带动地方支持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

  五、规范实习管理,优化实习评价考核制度

  在本科教育阶段,要求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高校和企业联合制订实习课程标准、实施计划和评价标准,做到实习前有明确要求、实习中有严格监督、实习后有考核评价,通过实习总结、实操考核、导师评价等多种方式对学生实习效果进行综合评定。

  在职业教育阶段,《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对实习考核进行了专门规定,要求学校会同实习单位根据学生实习岗位职责要求制订具体考核方式和标准,实施考核工作,实习考核结果记入实习学生学业成绩,并将实习计划、学生实习报告、学生实习考核结果、实习日志、实习检查记录、实习总结等纳入实习档案。

  六、在实习中融入“工匠精神”教育内容

  质量之魂,存于匠心。教育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加大恪守职业操守、崇尚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培养,加快培育“中国工匠”,助力中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推动高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将良好品德修养、优良职业精神与精湛技术技能相融合,创新“专业技能+素质教育+职业发展+文化渗透”的立体化实习模式,注重从专业技能、社会实践、技能大赛、校园活动、德育课程等多个方面培养德艺双馨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大学生实习问题的解决,需要多方配合、多渠道共同努力。我们将积极吸纳你们的意见建议,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合作,完善协同育人机制,优化实习条件,不断提升实践育人质量。

  感谢你们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教 育 部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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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家豪(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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