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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9453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7〕第369号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福祉专业,加强养老服务专业化人才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国家非常重视养老服务专业化人才培养工作。2014年,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提出建立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较好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以适应和满足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需求。目前,《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设置了康复治疗学、护理学、健康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中设置了老年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社会工作等专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中设置了护理(老年护理与服务方向)、老年人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教育部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申请设置福祉相关专业。

  为了切实提高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逐步建立和完善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加强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企业对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教育的指导,强化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实践性教学,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同时,各级人社部门、民政部门不断加大职业培训和资金支持力度,制定养老护理员职业标准,提升了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水平,增强了行业对人才的吸引力。

  下一步,教育部等部门将重点围绕养老服务业发展需要,在扩大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规模、合理配置养老机构人员岗位结构、加快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强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开展工作,切实提高养老服务专业化人才建设水平。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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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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