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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2380号(教育类228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7〕第170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西部高等教育布局 实现高等教育公平 提升中西部高等教育水平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着眼于服务国家西部大开发、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整合政策、总体设计,于2013年初印发了《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逐步形成了加快中西部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系统性政策支持体系。实施了“一省一校”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在没有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省份,重点支持1所高水平大学,共有14所高校获得62亿元的中央财政支持。实施了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按照办成有区域特色、高水平的地方高校的目标,着力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基础能力,共有24个中西部省份的100所高校获得100亿元中央财政支持。实施了“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采取对口支援方式,以人才培养工作为中心,以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校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建设为重点,实施对西部高校的支援和东西部高校的全方位合作。截至目前,支援高校已经发展到100所,受援高校75所。实施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项目,以中西部新建本科院校为重点,积极引导一批地方本科院校转型发展,建成一批直接为区域发展和产业振兴服务的特色应用型高校。鼓励和支持杰出人才到中西部高校任教和支教,在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中明确提出“向中西部老少边穷岛地区倾斜”,在新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过程中,对从东部和海外到西部地区高校应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的人选在年龄上放宽2岁,取消学科申报人数限制。同时,不鼓励东部高校从中西部地区高校引进人才。

  2017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必须把教育的结构性改革作为主线,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新增教育资源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倾斜。加快中西部地区教育发展,深入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中西部高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办好一批高水平大学。2017年3月,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支持高校推进内部薪酬分配改革,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可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分配办法。

  下一步,教育部将全面落实国务院要求,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提升中西部高校人才培养质量。

  感谢您对高等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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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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