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8〕第414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医教协同背景下进一步提高临床医学人才培养质量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临床教学基地建设的建议
临床教学基地是医学院校临床教育的重要依托,是医学院校临床学科的载体,是医学院校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部历来重视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医院的建设与管理。1992年,原国家教委、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普通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暂行规定》(教高〔1992〕8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对附属医院的主要教学任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等做出了明确规定。2008年,教育部和原卫生部联合印发的《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则明确要求:医学院校要建立稳定的临床教学基地管理体系与协调机制,拥有不少于1所三级甲等附属医院,并确保有足够的临床教学基地满足临床教学需要,医学类专业在校学生与病床总数比应达到1:1。教育部据此《标准》组织开展对本科临床医学专业的认证工作,督促医学院校加强临床教学基地建设,保障医学生的临床实践教学。为切实加强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实践教学基地建设,2018年5月,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高校附属医院的医教研协同优势,建设一批集本科生临床实践教学、研究生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临床带教师资培训为一体的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发挥中心示范辐射作用,带动提升我国临床实践教学基地教育培训水平。
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正着手研究修订《暂行规定》,完善各类临床教学基地标准和准入制度,严格临床教学基地认定审核和动态管理,加强高等医学教育的临床教学环节,保证医学教育培养质量。
二、关于优化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效衔接的建议
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医教协同深化医学教育改革工作,持续推进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效衔接。2013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明确提出“探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有机衔接的办法,逐步统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内容和方式。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符合国家学位要求的临床医师可授予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管理要求,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内容进行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14年,教育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明确提出“推进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改革”的要求,从2015年起,所有新招收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时也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其临床培养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进行。2016年,为进一步加强医教协同,教育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医教协同做好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1号),妥善解决了过渡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的问题。
三、关于加强临床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
教师队伍是医学教育重要的支撑保障,教育部一直高度重视。2011年12月,教育部、原卫生部联合召开了全国医学教育改革工作会议,强调要切实加强临床教学基地和临床教师队伍建设。2012年5月,两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6号),提出要结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在高校附属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一批集医学生实践教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教育培训为一体的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同时,要求高校研究制定临床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加强对临床教师的培训,提升临床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目前,已支持20所部属高校和56所地方高校依托附属医院等临床教学基地建设了82个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中央和省级财政累计投入2.16亿元用于综合培训中心建设,提升了实践教学基地的教学水平,为医学生和住院医师临床能力培养提供了重要保障。下一步,教育部将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建设100个左右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和20个左右医学教师发展中心,并明确提出将教学工作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作为医务人员职称晋升、工作考评和绩效分配的重要指标,以进一步加强临床教师队伍建设。
四、关于核定临床教学编制数的建议
根据现行编制管理办法,部属高校事业编制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地方所属高校事业编制由地方编制管理部门核定。根据原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高校专业技术岗位总量根据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和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综合确定,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根据地区发展和高校水平不同,实行不同的结构比例控制;高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今后,我们将在工作中认真研究吸收你们的意见建议,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一起调研医教协同背景下附属医院、教学医院的临床教学编制数,完善临床教师教育教学考核办法。
五、关于对福建高等医学教育给予更多政策倾斜的建议
根据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和当前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实际情况,预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招生规模仍将保持基本稳定,研究生教育发展要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坚持优化结构、强化特色、注重创新。下一步,教育部将在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工作中,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出发,进一步改进完善计划分配方式。同时,建议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高等教育实际,不断优化学校间招生结构,积极支持地方优势特色高校发展。2015年,教育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地方政府共建首都医科大学、天津医科大学等15所地方医学院校,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给予政策倾斜,并成立了部委省共建医学院校改革与发展协作组,充分发挥协作组作用。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大对福建医科大学的支持力度,支持福建医科大学改革建设,服务健康福建建设。
感谢你们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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