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8〕第436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支持贵州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教育部业务部分答复如下:
教育部一直高度重视西部地区卫生人才培养,积极支持西部地区医学院校的规划建设与发展,多措并举在各种政策上给予倾斜,为西部地区加快培养更多高素质的医学人才。
一、进一步优化卫生人才教育培养布局
(一)积极支持西部地区创办医学院校
截至目前,西部地区共有独立设置的医学类高等学校52所,其中本科28所,专科24所,部分综合性院校还开设有医学类二级学院。“十三五”期间,教育部将与有关省份认真研究和考虑,在医学人才培养能力不足的省份积极支持创办医学院校,加大医学人才培养供给,缓解西部地区医学人才短缺问题。
(二)积极支持西部地区增设医学类专业
2012年,教育部公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将培养未来医生的医学类专业作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需经高校申报、高校主管部门召开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织会议审议、教育部学科发展和专业设置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由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置。教育部积极支持西部地区有条件的医学院校按程序申报设置医学类专业,加强医学人才的培养工作,主动适应行业对医学人才的需求。
(三)增加西部地区医学院校招生计划
近年来,教育部在全国普通本专科和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工作中,对西部地区给予了积极支持。一是加大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向西部倾斜力度,指导部属高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充分考虑各省生源数量及质量的因素,完善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持续向西部地区倾斜。二是支持西部地区高校发展,稳步扩大招生规模,同期西部地区高校招生计划年均增幅均明显高于全国水平。三是促进教育公平,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等专项计划,进一步增加西部地区考生特别是农村和贫困地区考生高等教育入学计划。
二、加大对西部地区医学教育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
(一)实施“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2012年,教育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了“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十二五”重点扶持中西部100所省属重点大学、省部共建大学加强建设,其中西部地区高校有45所(包括医学院校11所)。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对每所纳入建设的高校给予补助投资,中西部地区设立省级专项资金,西部地区省级政府专项资金按不低于中央与地方8:2的比例安排,西藏自治区所需建设资金由中央专项资金安排。“十二五”每校累计投入1亿元,主要用于高校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中西部高校办学条件,提高学校教学基础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省部委”共建西部地区医学院校
2015年,教育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与部分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启动地方医学院校共建工作,先后共建了重庆医科大学、宁夏医科大学、新疆医科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西藏大学医学院等5所西部医学院校,有关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平台建设、队伍建设、办学经费、新校区建设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建设及项目申报、科技成果申报、专业申报、教改项目申报、教学质量工程申报等方面给予支持,在博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博士招生计划审批、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人才项目申报、国际合作办学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指导,通过政策倾斜和项目扶持,深化院校教育综合改革,促进学校根据卫生健康行业需求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提升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三)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教育
2010年6月,教育部、原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发改社会〔2010〕1198号),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中央财政支持为中西部地区乡镇卫生院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本科医疗卫生人才。免费医学生培养的招生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规模,原则上只招收农村生源,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符合投档要求的范围内,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免费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2010-2017年,中央财政已累计投入超过11亿元,支持73所中西部高等医学院校,为中西部22个省份3万个乡镇卫生院招收培养了订单定向本科免费医学生4.3万人,招生专业涉及临床医学、中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医学、哈医学、傣医学等7个专业,规模上实现了中西部每个乡镇卫生院1名从事全科医疗本科医学毕业生的全覆盖。目前,已有三届1.5万余名免费医学生毕业,近90%按照协议到乡镇卫生院就业。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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