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4021号(政治法律类422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8〕第314号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接收大学生实习实训法律保障机制的提案》收悉。现就涉及教育部业务部分答复如下:

  近年来,教育部与有关部门加强合作,健全大学生实习实训相关保障机制,积极采取措施破解大学生实习实训难题,进一步促进校企合作,着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一、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大学生实习实训的法律保障机制

  《教育法》已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军队、企业事业组织及其他社会部门应当为学校组织的学生实习、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帮助和便利。教育部于2014年重新启动了《职业教育法》修订工作,成立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组成的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建议全国人大将《职业教育法》修订工作列入新的五年立法规划。目前,大学生实习实训的法律保障机制已在《职业教育法》修正案(草案)中有所体现。《草案》提出,职业院校学生参加实习实训,享有劳动法律规定的权利;企业、事业组织对实习学生,应当给予适当的劳动报酬,并依法保障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劳动权益等合法权利;未经学校和学生同意,不得安排学生从事与所学专业无关的工作;职业院校组织学生参加实习实训,应当为学生购买实习责任保险等。

  二、加强多部门合作,提升企业参与育人的积极性

  教育部积极与相关部门合作,不断加强对大学生实习的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

  一是推动实施企业接收学生实习的税收优惠政策。2012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企业因雇用实习生等所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提升了企业接收实习生的积极性。2018年4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限额由2.5%统一提高至8%,财税部门已经制发政策文件,明确此项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接收学生实习实训的企业均可按上述政策执行。

  二是完善学生实习保险制度。教育部、银保监会等五部门于2016年4月联合印发《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提出“推动建立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目前,已在31个省(区、市)开展实习责任保险工作,实施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1600多所学校投保,覆盖了500万人次学生。银保监会还支持保险机构开发针对大学生的实习责任保险产品,推动保险公司加强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和事后保险理赔工作,让高校得到方便、快捷、优质的保险服务,保障学生实习期间合法权益,解除学生家长、学校、企业的后顾之忧。

  三是积极推进部际协同,为学生创造实习条件。教育部与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应急管理部、中国气象局等部门联合制订了加强相关领域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这些意见中都明确要求高校要与企业联合建立大学生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更多实习机会。如2014年,教育部、财政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提出要强化临床实践教学环节,提升医学生临床思维和临床实践能力,并规定从2015年起,所有新招收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研究生同步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根据现行投入政策,医学生参加临床实习实训、临床医学硕士专业研究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所需经费由生均拨款予以保障。对于其他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培训对象,中央财政按每人每年3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地方根据实际适当安排补助资金。

  三、完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机制,优化实习条件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强调强化企业重要主体作用,鼓励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健全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鼓励以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等方式,吸引优势企业与学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支持各地依托学校建设行业或区域性实训基地,带动中小微企业参与校企合作。通过探索购买服务、落实税收政策等方式,鼓励企业直接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推进实习实训规范化,保障学生享有获得合理报酬等合法权益。着力构建高校与实务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协同培养人才的有效机制,将更多社会资源转化为育人资源。

  一是深入实施系列卓越计划。2010年起,教育部先后实施了卓越工程师、卓越医生、卓越农林人才、卓越法律人才、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卓越教师等教育培养计划,深入推进相关领域教育改革,逐步建立了高校与有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机制,优化了大学生实习条件,促进了高校实践教学与行业发展需求的紧密对接。如在工科领域,目前教育部与29个部门、行业协会共同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覆盖208所高校的1257个本科专业点、514个研究生层次学科点,惠及26万余名学生。1万多家企业与高校签约参与人才培养工作,626家企事业单位被批准为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设单位。

  二是实施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014年起,教育部组织企业支持高校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具体包括新工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创业联合基金六类项目,由企业提供经费支持,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2017年,共有221余家企业支持项目15926余项,资助经费和软硬件支持36.9亿元,参与高校约906所。2018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发布企业346家,发布项目14831项,资助经费和软硬件支持约35亿元。以谷歌、苹果、英特尔、微软为代表的一批跨国公司和华为、腾讯、百度、阿里巴巴为代表一批国内创新型企业均积极参与。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进一步充实完善有关大学生实习实训的法律保障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有关要求,推动设立大学生实习责任保险险种,建立健全实习责任安全责任分担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大学生实习责任风险;组织关于大学生实习相关税收激励政策及实际效应的专题调研,了解政策及实施的实际状况及存在问题;全面实施启动“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版,深入实施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进一步建立联合培养人才机制,优化大学生实习条件,促进高校实践教学与行业发展需求的紧密对接。

  大学生实习问题的解决,需要多方配合、多渠道共同努力。我们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合作,完善协同育人机制、优化实习条件、加强实习保障,不断提升实践育人质量。

教   育   部

2018年9月20日

收藏
(责任编辑:曹建)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