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地方高校特色发展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西部高等教育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西部强则中国强;国家发展,一定是共同发展,不能让任何一个地区、任何一个孩子落伍掉队。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7号),对“十三五”时期加快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发展作出了总体安排。教育部认真贯彻落实意见要求,采取积极有力措施,推动中西部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大学。
一是深入推进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有关项目实施。升级实施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2018年,在深入总结工程前期政策成效并充分考虑地方高等教育发展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决定通过“部省合建”这一新的机制和模式,按照“一省一校”原则,在没有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省份重点支持包括郑州大学在内的14所高校的建设发展,并使其在学科专业建设、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考核评价、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与直属高校享受同等对待。持续实施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极大地改善了这些高校的办学基础条件。实施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工作。鼓励支持东部高校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师资培养、国际交流等方面,按照一对一或多对一的形式,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建设发展。提升地方高校干部教师能力素质。支持中西部高校领导赴英美等国家的世界一流大学开展专题研修,开阔国际视野,学习借鉴先进办学理念。这些举措的根本落脚点就是瞄准全面提高地方高校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推动地方高校步入改革发展的快车道。
二是积极引导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加强工作顶层设计。“十三五”期间,教育部将加强应用型高校建设作为高等教育分类管理、特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举办7期转型发展培训班,推动高校深度转型。河南、江西、贵州等20多个省份出台相关文件,遴选出300多所应用型本科高校开展转型改革试点,发挥了重要引领示范作用。加大财政引导支持力度。2017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实施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支持一批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根据2018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限额由2.5%统一提高至8%的决定,财税部门已经印发政策文件,明确此项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接收学生实习实训的企业均可按上述政策执行,有力推动了学生就业实习工作。
三是加大中西部高校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力度。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教育部明确提出,不鼓励东部高校从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引进人才。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推荐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人选申报年龄放宽2岁;讲座教授项目实施范围由面向全国调整为面向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等等。实施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重点支持地方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内高水平大学进行为期1年的访学。2016年起,项目调整为主要集中支持中西部地方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进行国内访学。发挥直属高校人才优势。积极选派中青年优秀人才赴中西部地区服务,接收“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并安排学术造诣高的教师进行专业和课题研究指导。同时,积极组织“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赴延安、井冈山开展国情研修,并利用研修机会与有关省市高校开展对接活动,为中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服务。
四是加大对地方高校学科专业建设支持力度。支持地方高校学位授权点建设。2018年,先后批准了一批地方高校新增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并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高校在学位授权审核中,向省级学位委员会提出申请。加大地方高校专业结构布局调整力度。支持地方高校积极培养区域产业急需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不断提升高校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发展方面的支撑作用,逐步使这些高校构建了与本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相匹配的专业学科体系。
五是持续提升地方高校创新能力。当前正在建设和运行的600个左右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已涵盖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覆盖了90%以上的自然学科和工程技术学科的二级学科,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学科、省部共建、企业、军民共建以及港澳伙伴划分的5类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学科类国家重点实验室60%依托高校建设。下一步,教育部将按照“稳定规模、提升质量”的基本思路,加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质量提升工作力度。同时,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高校申报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全面提升地方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更好地服务和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六是加大对地方高等教育的财政支持力度。整合设立“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2017年中央财政在原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地方高校生均拨款奖补资金的基础上,设立该项基金,重点支持地方高校深化改革和内涵式发展。下放地方经费使用权。按照国发〔2014〕71号要求,进一步向地方放权,由各省按规定结合实际自主统筹安排使用资金,不再设奖补资金和奖补比例;采取因素法分配,充分考虑了生均拨款水平和区域及财力状况等,对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给予倾斜。做好地方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中央财政不断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在覆盖面和分担比例上,对包括河南在内的中西部地区给予倾斜支持。优先对农林院校进行补偿。2009年中央财政通过社会服务补偿经费,支持农业院校和具有农业学院的部分中央高校建立一批与区域主导(特色)产业紧密结合的现代农业示范与实践基地,开展实践教学、科学研究、示范推广、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等活动,推动农业教育内涵发展。
总体来看,近年来党和国家采取了一系列促进教育公平的政策措施,推进了高等教育区域协调发展。但同时,也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由于一些历史的、自然的原因,仍然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这些地区人民群众对优质高等教育的愿望,就是我们做好工作的重要动力。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根据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强对中西部高校发展的指导,重点打造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升级版”,统筹谋划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省部共建、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等工作,并在基础能力、特色学科、师资队伍、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继续给予中西部高校更多支持,做到形成合力,加快建设一批有特色、高水平的大学。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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