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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252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字〔2019〕239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中央财政对陕西省高等教育投入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积极推进《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2-2020年)》(教高〔2013〕2号),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7号)等文件精神,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教育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持续加大对陕西等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事业支持力度。

  一、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

  (一)通过“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支持地方高校。2017年,中央财政在原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地方高校生均拨款奖补资金的基础上,整合设立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支持逐步提高地方高校生均拨款水平、推进“部省合建”和“双一流”建设,促进地方高校深化改革和内涵式发展。在资金分配上,向中西部、东北地区倾斜。据统计,2017-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中西部、东北地区932.66亿元,占86.73%。

  (二)积极解决中西部地区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相对不足的问题。2013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作的实施意见》(教高〔2013〕6号),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建设资金,并给予一系列政策倾斜,支持没有部属高校的中西部14省份(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重点建设1所地方高水平大学(即“一省一校”)。在此基础上,2018年教育部和相关省进一步以“部省合建”方式支持14所地方高校建设发展,中央财政2012-2019年累计安排98亿元。一省一校、部省合建有效提升共建高校办学水平,完善了多方共同参与的办学机制,促进了区域高等教育协调发展。

  (三)支持中西部地区做好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中央财政在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中对中西部、东北地区给予倾斜支持,给予中西部、东北地区更大的国家资助政策覆盖面,同时建立起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学生资助经费分担机制,中央财政对中西部、东北地区承担了较高的分担比例。2015-2019年中央财政分担的中西部东北地区地方高校资助经费745.98亿元,占分担总额的83.06%。

  按照现行管理体制和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陕西省地方高校发展所需财政补助经费主要按照隶属关系等由地方财政负担,但是考虑到陕西省等中西部地区财政困难的实际情况,中央财政在履行本级教育支出责任的同时,通过转移支付对地方统筹给予支持,分配资金时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不断加大对中西部高校建设发展的支持力度。关于代表所提新设专项资金的建议,按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有关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专项、基金等要求,为避免财政政策碎片化,不宜新设专项、基金。陕西省地方政府可根据当地高等教育发展实际情况,统筹包括中央财政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在内的各类资源,完善支持机制,推动属地高校改革发展。

  二、大力改善中西部高校办学条件

  (一)加强陕西高等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国家在“十二五”“十三五”期间加强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重点支持学科专业与区域发展需求、地方产业结构高度契合,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综合性大学,以及学科优势特色突出,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的其他类型本科高校。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的陕西省高校有西北大学、陕西科技大学、西安科技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5所高校,重点加强面向本科生的教学实验室、综合实验训练中心、图书馆等设施建设并配置必要的设备,提高本科教学基础能力,鼓励各高校聚焦人才培养,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办出特色、争创一流,用“硬件”建设支撑“软件”改革。

  (二)实施省部共建加快陕西高等教育发展。国家在2004年,为配合国家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战略,教育部党组决定与无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省(自治区)各共建一所办学实力较强、区域地位较突出的地方高校,开启省部共建地方高校工作。西北大学、延安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共3所陕西省高校先后进入省部共建高校行列。省部共建有效提升陕西省共建高校办学水平,完善了多方共同参与的办学机制,促进了区域高等教育协调发展。

  (三)通过对口支援提高陕西高校办学水平。一是鼓励高水平大学尤其是东部高校扩大对口支援范围,提高中部省属高校受援比例。深化团队式支援,鼓励多所高校联合支援一所或几所中西部高校。二是推动中西部高水平大学对口支援省域内地方高校,发挥部属高校优质资源辐射作用,实现省域内高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高校办学整体水平,促进省域内高校协调发展。对口支援计划实施以来,中西部高校办学实力整体跃升,学科专业结构更加优化,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不断提高,中西部高等教育整体水平迈上新台阶。陕西省共3所高校为受援高校,其中南京大学为西北大学支援高校,北京理工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为延安大学的共同支援高校,上海体育学院为西安体育学院支援高校。此外,西安交通大学作为支援高校副组长单位对口支援新疆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作为支援高校对口支援青海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作为支援高校分别对口支援昌吉学院、青海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

  (四)推动中西部高校高质量发展。一是“十三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协同组织实施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工程《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优先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等教育基础薄弱地区学校建设;要求切实落实取消贫困地区配套资金的政策,不得硬性要求西部地区县(含享受西部政策县)以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和地市配套资金。国家对西部地区一般按照项目总投资的80%的控制比例安排中央投资补助,这一比例远高于东部、中部地区。2016-2018年,通过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30亿元支持西部地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超过总投资的60%。二是明确支持高等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中西部高校内涵式发展,带动中西部高等教育质量整体提升,在组织实施的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西部地区的高校共计160所,占全部拟在“十三五”期间支持的高职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中西部高校的53%,远高于拟支持的东部、中部地区高校数量。

  (五)加快中西部高校信息化建设。一是加强教育信息化统筹部署和宏观指导。2018年4月,印发《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教技〔2018〕6号),加强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训教学环境建设,服务信息化教学需要;2019年2月,教育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召开了第五次会议,审议并发布《2019年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要点》(教技厅〔2019〕2号),并在云南召开2019年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二是大力支持高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8月,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规模部署行动计划>的通知》(教技厅〔2018〕3号),鼓励升级改造高等院校校园网的基础设施。三是积极推进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在教育部教育信息化专项中,2018年支持高校教学模式探索与应用推广项目217万元,2019年支持530万元。中西部高校应用在线开放课程已超过6.5万门次,逾6500万人次获得在线课程学分。四是推动中西部地区开展教育信息化示范区建设。同意宁夏开展“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成立教育部、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共建工作领导小组,签署共建“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合作协议,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规划(2018年—2020年)》(宁政发〔2018〕 4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18〕118号)。五是支持高校申报教育信息化示范项目。在2018年度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中,共有4个项目来自高校,占总数的22.2%,其中一半来自中西部地区。

  (六)支持中西部高校人才队伍建设。始终坚持正确导向,着眼综合施策,规范人才合理有序流动,为西部地区高校人才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一是印发《关于坚持正确导向促进高校高层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通知》(教人厅〔2017〕1号),对高校高层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提出明确要求。二是会同中央组织部在广东召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座谈会,引导高校领会把握“双一流”建设精神实质,树立正确人才观和人才政绩观,杜绝违规引进人才。三是发挥高校人才工作联盟作用,利用高校人才工作联盟开展人才流动、薪酬等课题研究,探索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沟通协调机制和人才流动补偿机制,努力形成高校、人才各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七)重视中西部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实施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每年资助约1000名中西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内高水平大学进行为期一年的访学研修,提高中西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的教学能力、科研水平、学术素养和创新能力。二是实施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组织2000名中西部地方所属本科高等学校新入职专任教师,参加为期20天的国家级示范培训,帮助高校新入职教师培养良好的师德修养、学术规范与心理素质,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学技能,做好有效的职业规划,提高教书育人能力和从教适应能力。

  (八)推进中西部高校国际交流与合作。一是已与12个中西部省(区、市)人民政府签署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国际合作备忘录,占签约总数的2/3。二是“引进来”“走出去”并举,认真谋划,精心布局,鼓励和支持中西部高校与国际知名高校合作办学及在境外办学。三是积极邀请中西部高校参与双多边框架下的教育交流平合,如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自2008年以来已举办11年,参会院校大多为中西部院校,孵化了系列合作项目,提升了高校国际化水平。四是通过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各类项目,支持中西部高校国际化人才培养。2018年,通过各类项目在中西部22个省市选录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近1.2万。五是统筹港澳知名企业家教育类基金,支持中西部高校校园基础设施建设,资助中西部高校学者赴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在国内举办高水平学术会议,实施“千名中西部大学校长研修计划”。六是支持中西部高校师生加强与“华语圈”交流互动。持续开展“华夏园丁”大联欢活动,每年支持约100名内地教师与港澳台地区及新加坡等国教师开展教学交流、学校参访等活动。

  (九)促进中西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是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为抓手,2018年度设立“中西部高校提升人才培养能力和办学水平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近百项一般项目,资助经费1000多万元。在一般项目中单设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新疆项目、西藏项目等专项项目。二是以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为纽带,在中西部地区设立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中国西部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等16个重点研究基地,推进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2018年度设立“‘互联网+’背景下西南地区跨境民族教育发展研究”等若干项基地重大项目。三是采取倾斜政策,选调中西部高校学员参加中央六部委组织的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推动中西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队伍成长和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四是以《教育部简报(高校智库专刊)》为载体,鼓励支持中西部高校专家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深入研究。五是大力支持中西部高校推进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2018年,在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中划拨30%的指标设立“西部项目”。六是设立“全国高校出版社主题出版项目”并对中西部高校出版社给予倾斜政策。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关于教育资金向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的要求,充分考虑区域差异,以及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相对薄弱、财力困难等实际情况,通过现有渠道,加大对中西部高等教育的倾斜支持力度,推动中西部高等教育快速发展。

  教育部将加快研制出台关于新时代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的若干意见,协同有关部门加大对中西部高等教育的政策支持力度,由被动输血“单车道”转到主动造血精准输血“双车道”,推动实现中西部高校集群发展、特色发展、内涵发展,把中西部高等教育变成中西部破解困局、振兴发展不可替代的战略资源和内生力量,把优先做强东部高等教育历史发展阶段转到整体做强高等教育的新阶段。

  持续推动中西部地方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加强业务指导,不断提高中西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和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的实效性,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高校教师队伍。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引导“双一流”高校在博士后合作研究方面支持中西部高校提升教师素质,推动博士后制度成为吸引、培养高层次青年人才的重要渠道。

  继续深入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编制《高等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进一步探索高等教育资源建设的新模式、新机制,扩大高校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大力推动高等教育信息化的均衡发展。继续把支持陕西等西部地区教育发展摆在促进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充分考虑特殊困难和实际需求,加大倾斜支持力度,不断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加强协调,努力推动西部地区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努力改善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补齐关键短板,提高教育质量。继续发挥省部共建、部省合建、对口支援、基础能力建设等政策作用,从高校整体发展、学科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教师队伍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以及加强各类人才、科研计划的合作交流等方面,统筹考虑对陕西等中西部高校的支持政策。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9年9月27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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