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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432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字〔2019〕240号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东北振兴高校支持计划’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自2003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以来,东北振兴取得了明显成效和阶段性成果,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东北地区高等教育事业也取得了重要进展。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度重视东北地区和东北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推动东北高校成为东北地区振兴的战略内生力量。

  一、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

  2017年,中央财政在原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地方高校生均拨款奖补资金的基础上,整合设立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支持逐步提高地方高校生均拨款水平、推进“部省合建”和“双一流”建设,促进地方高校深化改革和内涵式发展。在资金分配上,向中西部、东北地区倾斜。

  据统计,2017-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中西部、东北地区932.66亿元,占86.73%。“十三五”期间,在实施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约35亿元支持东北三省加强中高等职业学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地方本科高校建设,突出实习实训设施建设,强化实践教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创业能力。“十二五”以来,推动加强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规划支持东北三省每省各10所地方本科高校建设,占同期全国支持数量的15%,对东北三省扩大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培养储备集聚人才予以倾斜支持。

  按照现行管理体制和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东北三省地方高校发展所需财政补助经费主要按照隶属关系等由地方财政负担,但是考虑到东北三省财政困难的实际情况,中央财政在履行本级教育支出责任的同时,通过转移支付对地方统筹给予支持,分配资金时予以重点倾斜,不断加大对东北地区高校建设发展的支持力度。关于新设专项资金的建议,按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有关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专项、基金等要求,为避免财政政策碎片化,不宜新设专项、基金。东北三省地方政府可根据当地高等教育发展实际情况,统筹包括中央财政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在内的各类资源,完善支持机制,推动属地高校改革发展。

  二、加快体制机制改革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好孙春兰副总理在辽宁调研时的讲话精神,推进新时代东北教育发展实现新突破,增强服务东北全面振兴的能力,教育部在形势研判、专题研究、实地调研和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站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加大对东北教育改革发展支持力度,拟出台关于推进新时代东北教育发展新突破,增强服务全面振兴战略能力的相关文件,酝酿出台系列政策,努力实现东北“双一流”建设、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教育国际合作“四个突破”,把教育优势和人才优势转化为振兴优势。

  拟针对东北地区引才留才难、毕业生本地就业率低、人才外流现象突出的问题,提出本着先“止血”、再“输血”、最终完善“造血”功能的思路,提出内培外引等相关人才政策,包括试行人才称号与岗位相结合,研究东北地区高层次人才流失补偿机制,加强人才流动的规范管理等措施,通过多种政策倾斜支持,营造东北地区聚才引才的良好环境,为实现东北振兴奠定人才基础。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一)支持东北地区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方面

  1.深入实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育部高度重视东北地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近年来以实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重大人才项目为抓手,先后采取多种举措,持续加大对东北地区高校的倾斜支持力度。一是以部党组名义制定印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管理办法》(教党〔2018〕51号),进一步强化对东北地区的倾斜导向,支持东北地区高校设置特色岗位,吸引集聚相关领域的高层次人才。二是将讲座教授项目实施范围调整为只面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高校,集中资源帮助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高校搭建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平台。三是将东北地区高校申报特聘教授项目人选申报年龄放宽2岁,从海外和东部地区到东北地区高校应聘的人选不受申报人数限制,鼓励引导人才向东北地区流动。四是明确规定东部地区高校不得到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高校招聘人选,并对违规“挖人”情况提出了“退出”的惩罚措施。五是在申报名额分配中,向东北地区高校的倾斜,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适度增加申报名额,满足东北地区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需求。2015年以来,共支持东北地区高校聘任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79人,占入选总数的13.0%,较2015年以前提高5.7个百分点。

  2.加强宏观调控,遏制高层次人才无序流动。一是印发《关于坚持正确导向促进高校高层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通知》(教人厅〔2017〕1号),对高校高层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提出明确要求。二是会同中央组织部在广东召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座谈会,引导高校领会把握“双一流”建设精神实质,树立正确人才观和人才政绩观,杜绝违规引进人才。三是发挥高校人才工作联盟作用,利用高校人才工作联盟开展人才流动、薪酬等课题研究,探索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沟通协调机制和人才流动补偿机制努力形成高校、人才各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二)鼓励毕业生到东北地区就业方面

  1.落实完善政策保障。2018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19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8号),落实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考研加分等优惠政策。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好“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2019年计划招募16万人。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鼓励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创业。

  2.提升就业指导服务水平。加强高校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对低年级学生着重进行职业生涯启蒙,对高年级学生着重提升职业素质和求职技能。结合就业形势和毕业生特点,帮助毕业生调整就业预期,找准职业定位。针对东北地区形势,专门组织东北地区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月活动,如在东北师范大学举办“全国高校2018届毕业生教育人才招聘会暨东北高师院校联合供需洽谈会”,提供就业岗位13.4万余个。

  3.加强思想教育和宣传引导。组织大学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成长成才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毕业生把个人理想融入国家和民族事业当中,鼓励毕业生到基层西部、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广泛宣传基层就业创业毕业生典型事迹,引导毕业生树立科学的就业观和成才观,为促进东北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支持东北地区高校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

  1.持续支持东北地区来华留学工作。教育部持续通过中国政府奖学金各类项目加大对东北地区来华留学的支持力度。2017年4月,教育部分别与吉林省、黑龙江省签署《开展“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国际合作备忘录》。2019年2月,教育部与辽宁省签署《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国际合作备忘录》,继续发挥奖学金引领作用。目前,教育部共委托东北三省48所高校承担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的培养任务,占全国289所高校的16.61%。2019-2020学年,教育部共向东北地区提供了1098个中国政府奖学金新生名额。其中,新设的“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中,教育部根据东北三省地方政府出资进行50%增额配套,以省部合作形式提供31个名额,以高校合作形式提供403个名额;通过“高校研究生”项目提供279个名额;根据东北三省地方政府配套奖学金额度提供60个支持地方政府奖学金名额;通过“边境省区计划”向东北三省分别提供100个名额,共300个;通过“中非友谊”奖学金高校项目提供25个名额。

  2.加强东北地区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教育部2017-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共选派东北地区各类留学人员5633人,其中访问学者2273人、博士生类1799人、硕士生类427人、本科生类134人(主要为插班生),基本形成了较均衡的国际化人才培养梯队。留学国别涉及美国、俄罗斯、英国、加拿大等47个国家,留学单位包括哈佛大学、莫斯科鲍曼国立技术大学、牛津大学等世界一流院校或科研机构。此外,结合东北地区人才需求实际,与东北三省合作设立出国留学项目,培养地方急需人才。2017-2018年共派出329人。

  3.助力东北高校师资建设及学科发展。实施“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倾斜资助东北地区高校教学科研人员与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开展科研合作。2017年以来,东北三省共有12所高校的61个项目入选“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其中2017年36个,2018年25个,涉及生物医药、机械工程、计算机、城市发展及农林牧等11个专业领域,为推动东北地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发展发挥了非常重要作用。

  (四)开展东北地区科学研究及平台建设方面

  1.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开展东北振兴问题研究。教育部为加强对东北振兴问题的研究,2016年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新一轮东北振兴与东北亚区域合作研究”,由吉林大学吴昊教授任首席专家,资助经费60万元。该课题对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深层次问题和有关政策展开了深入探讨,把振兴东北亟需回答和解决的深层次重大问题作为主攻方向,取得了一些重要成果。同时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为抓手,大力支持东北地区高校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以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为例,东北地区高校承担的研究项目合计超过了210项,资助经费近1900万元。

  2.大力推进东北地区高校创新平台建设。为有效推进东北高校新型智库建设,布局设立了吉林大学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中心、吉林大学数量经济研究中心、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吉林大学边疆考古研究中心、东北师范大学农村教育研究所、东北师范大学世界文明史研究中心、东北财经大学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辽宁师范大学海洋经济研究中心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每年资助基地建设经费,围绕东北振兴相关问题开展系统研究和协同创新。2018年,资助东北地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经费760万元。

  3.做好东北地区高校科研平台建设和布局工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孙春兰副总理在辽宁调研时的讲话部署,2019年教育部优先在东北三省新布局建设2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截至目前,在东北老工业基地已布局建设和运行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有49个。在2018年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中,吉林师范大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未通过评估,为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给予该实验室重建的机会。为进一步提升东北地区高校科技创新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更高质量服务东北地区重点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新时代东北地区全面振兴和全方位振兴,支持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等高校立项建设8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支持哈尔滨工程大学、吉林农业大学、沈阳建筑大学等高校立项建设7个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支持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等高校立项建设36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

  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及时、非常宝贵,也很有针对性、建设性。教育部将在研制文件和有关政策的过程中认真研究吸收。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关于教育资金向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的要求,充分考虑区域差异,以及东北地区高等教育发展相对薄弱、财力困难等实际情况,通过现有渠道,加大对东北地区高等教育的倾斜支持力度,推动东北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继续发挥省部共建、综合能力提升计划和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等政策作用,从高校整体发展、学科建设规划、科研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统筹考虑对东北高等教育的支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支持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急需的职业教育,积极推动东北地区开展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试点,统筹职业教育与区域发展布局,构建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稳定合作、深度融合的制度体系,促进东北人才供需对接。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9年9月27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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