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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003号建议的答复

教高建议〔2020〕466号

  您提出的“关于专科营养医师人才培养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置临床营养本科专业和面向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增设有关营养学课程的建议

  从国际经验以及医学人才成长规律来看,医学院校本科教育阶段在临床医学类一般只设置临床医学专业,有利于为临床医学生打下坚实、宽厚的医学基础。同时,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下设置了食品卫生与营养学专业,授予理学学位,旨在培养具有现代医学背景、掌握营养学和食品学基础知识与技能的高层次营养专业人才。因此,《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未设置临床营养专业。根据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对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新专业,需经高校申报、高校主管部门召开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织会议审议、教育部学科发展和专业设置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由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置。

  关于面向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开设营养学相关课程的建议,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临床医学专业在公共卫生课程中设置了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课程。有条件的高校可探索在临床医学专业适度增加营养学相关课程,进一步加强临床医学生营养学相关知识与能力。

  二、关于实行专科营养医师制度的建议

  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营养人才培养,协调推进《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实施,强化营养人才的专业教育,落实对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医生等开展营养相关知识培训。

  但目前学术界对临床营养医师的岗位职责、能力要求、职业发展路径等尚存在争议,根据医学教育专家建议,遵循医学教育规律和营养相关人才成长规律,在毕业后教育阶段尚未设置相关专业(专科)目录。

  下一步,教育部将协同国家卫生健康委,进一步加大临床营养医师人才培养的继续教育工作力度。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1月19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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