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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419号(教育类359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高提案〔2020〕381号

  您提出的《关于实现乡村振兴改革农业人才培养机制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现答复如下:

  教育部一直高度重视农业人才培养,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以新农科建设为统领,推动各地各高校持续深化农林教育改革,着力培养知农爱农新型人才,积极引导涉农专业人才投身农业农村发展事业,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一、关于顶层设计推动人才资源向三农领域流动的建议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门加强顶层设计,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扶持政策,吸引更多人才向“三农”领域流动,前往基层就业和创业。

  (一)加大政策引导。2019年,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提出了一系列用地、信贷、人才等方面的政策,引导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截至2019年,全国返乡入乡创新创业人员达850万人,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53号)等系列文件,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鼓励农林等各类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创业、建功立业。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给予税费减免、一次性创业补贴,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将贷款额度从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

  (二)创设便利条件。教育部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弹性学制管理、保留学籍休学创业、支持创新创业学生复学后转入相关专业学习等政策。引导毕业生结合自身优势和特长到现代种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旅游业、农村电子商务、社会公共服务等一二三产业创新创业。会同相关部门为毕业生到基层创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完善全国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设施条件,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见习、实习、实训、演练场所和机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待遇水平,优化办事流程,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推广参保登记、缴纳保费、领取待遇、查询信息“四个不出村”经验,金融网点向村级延伸,极大地提升了农村地区的居住体验。

  (三)提供发展空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推动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每年从基层遴选一批优秀毕业生,建立国家基层成长计划后备人才库,并指导各地建立本地后备人才库,纳入本地青年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与此同时,给予职称评定倾斜。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农林类等专业技术人才,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单独建立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评审组,单独评审。评审时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近年来,教育部会同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组织实施了“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在2010-2019年期间,累计招募近150万人。2020年“特岗计划”增加5000人,总量达到10.5万人;扩大“三支一扶”规模到3.2万人,同比增加5000人,为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服务乡村振兴输送了源源不断的高素质人才。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多种方式持续引导支持各类人才向农村地区柔性流动,带动技术、管理、信息等生产要素向农村聚集。同时,进一步建立农村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培育一批扎根乡村、服务农业、带动农民的创新创业群体。

  二、关于提高农业院校共建产教合作平台和提高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率的建议

  教育部会同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门加快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构建多种类型的农业科研成果转化平台,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持。

  (一)发挥高校优势,探索形成多样化的农技推广模式。2015 年,原农业部、财政部重点依托高校探索建立“科研试验基地+区域示范基地+基层推广服务体系+新型经营主体”的链条式农技推广服务新模式。2017年,教育部、原农业部联合印发了《农业部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院校和农业科研单位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意见》(农科教发〔2017〕 13 号),明确提出发挥高校在农业农村人才培养、农业技术集成和成果转化、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方面的优势,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涉农高校探索建立了“太行山道路”“大别山道路”“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科技大篷车”“湖州模式”“百名教授兴百村”等科技服务模式,通过承担农业推广项目、开展校企技术合作、参与科技特派员和科技入户等活动,为推动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如全国目前有数十万名科技特派员活跃在农业农村生产一线,与全国超过90%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立结对关系,领办创办1.15万家企业或合作社,平均每年转化示范2.62万项先进适用技术,直接服务6500万农民,在特色种养、农产品精深加工、乡村文旅等方面培育了一大批兴农富民的乡村产业。

  (二)共建合作平台,加快农业技术转移和转化。一是大力支持建设农业领域的工程研究中心。2019年以来,教育部出台了系列文件,逐步引导高校明确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的定位和建设任务,着力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组织工程技术研发。目前,围绕农业领域建有65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中心组建团队开展重大农业技术研发和成果转移转化,开展面向农村的技术培训,为农业发展和农民致富作出了积极贡献。二是建立专业化的技术转移转化平台。教育部支持高校建立一批技术转移中心、成果孵化平台等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和面向企业的技术服务网络,通过研发合作、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作价投资等多种形式,实现科技成果市场价值。三是着力推动国家大学科技园内涵式发展。教育部会同科技部,认定4个完全依托农业院校建设的国家大学科技园。2019年,会同科技部研究制定《关于促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引导国家大学科技园加强资源集成和开放,通过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和市场化机制,促进科技成果工程化和成熟化,加强科技成果供需信息共享,不断将高校基础研究优势转化为农业发展动能。

  (三)鼓励创新创业,推进农业科技领域“放管服”。完善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鼓励政策,农业农村部出台《农业部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细则》,在权益分享、持股兼职、分类管理等方面,形成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制度规范,受到广泛好评。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2017年4月,原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试点的通知》(农办科〔2017〕28号),在全国13个省份的36个县(市、区)开展基层农技推广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推动公益性推广与经营性服务融合发展;支持农技人员创新创业,与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技术合作,并通过提供增值服务获取合理报酬。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其中“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允许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已写入2018年中央1号文件。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门为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构建长效机制,推动各地各高校结合当地实际需求,加快模式创新和推广;加强支持各级各类平台建设,围绕农业农村发展进行全方位合作;鼓励引导高校教师和毕业生积极将科技新成果应用于农业领域,形成政产学研用一体化融合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关于提高农业院校产教融合和鼓励推动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建议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2018-2022年)》,明确提出加大“三农”领域实用专业人才培育力度,提高农村专业人才服务保障能力;加强涉农院校和学科专业建设,大力培育农业科技、科普人才。教育部瞄准农林产业发展新需求,积极推动涉农高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健全完善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农业人才培养能力和质量,为乡村振兴提供人力支持和智力支撑。

  (一)创新农林人才培养模式。2018年,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加强农科教结合实施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5号),提升现有涉农专业、建设适应农林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涉农新专业。对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要求,加快推进复合应用型农林人才培养,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加强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提高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培养一批多学科背景的复合型高素质农林人才;对接现代农业建设新要求,加快推进实用技能型农林人才培养改革,以提升学生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为重点,改革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加强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培养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

  (二)全面推进协同育人。2019年,高等农林教育开启新一轮改革,奏响新农科建设“三部曲”。2020年9月,教育部认定首批407个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其中“协同育人机制创新实践”领域112项,涉农高校结合国家战略和农林产业发展新需求,创新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推进新农科人才培养链与产业链相对接,建立农林高校教师与企业人员双向挂职办法,探索高校与农林企业合作育人新模式,建设农林产教融合人才培养基地,推动校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教育部等6部门印发了《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要更多依托企业建设,优先满足现代农业等新兴产业人才需求。“十三五”期间,通过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安排中央预算支持南京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等涉农高校建设实训基地。

  下一步,教育部将推进各地各高校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为指引,把新农科建设作为深化改革的发力点和突破口,加快推进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强化涉农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加强协同创新能力,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四、关于创新专业设置优化专业布局的建议

  面对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教育部持续优化农林专业结构,强化课程内涵建设,加强实践教学能力培养,全面推进人才供给侧改革,培养知农爱农新型人才。

  (一)优化专业结构布局。支持高校用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工程技术等现代科学技术改造提升现有涉农专业,批准增设了农业智能装备工程、生物质科学与工程、智慧农业、食品营养与健康、中兽医学、经济动物学、经济林、经济动物学、马业科学等一批急需紧缺新专业;加快布局一批新的涉农专业,首次在农业高校开设人工智能专业,加大农林紧缺人才供给,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强化课程内涵建设。开发优质农林课程资源,及时用农林业发展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更新教学内容,推进信息技术与农林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大力发展与农业农村发展相关的“慕课”,为服务乡村人才振兴提供支撑。

  (三)加强实践教学水平。构建校内实践教学基地与校外实习基地协同联动的实践教学平台,建设一批区域性共建共享农林实践教学基地,让农林教育走下“黑板”、走出教室、走进山水林田湖草,补齐农林教育实践短板。

  下一步,教育部将加快推进新农科建设,建设一批农林类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和一流实践基地,倾心打造一批高等农林教育“质量中国”品牌。

  五、关于充分发挥科研育人功能的建议

  教育部重视鼓励和引导高校发挥社会服务的功能,会同相关部门推出了一系列务实有效的举措,支持引导农业科技人员投身“三农”工作主战场,促进科教融合,推进科技创新,提高农林人才培养质量。

  (一)深化科研考核评价改革。2013 年,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教技〔2013〕 3号)《高等学校科技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要点》(教技委〔2014〕4号),将成果转化和推广作为评价要点,并在各类评估评价中予以体现。2017 年,原农业部、教育部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院校和农业科研单位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意见》(农科教发〔2017〕13号)中提出,各级农业、教育部门要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将农业科研院校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绩效作为支持农业科研院校建设和评价高等院校社会服务的重要依据;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应当将科技人员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实绩作为其工作考核和职称评定的重要内容。2020年初,教育部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发布了《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1号)文件,推动高校科技成果加快转移转化;联合科技部发布了《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 2号),引导高校淡化论文数量指标,突出研究成果的质量和贡献,转学风,提质量,促进高校科技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高校开展农业科技创新。教育部支持各高校充分发挥综合交叉优势,瞄准国际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前沿和国家发展重大需求,坚持创新引领,积极推进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在科技创新发明的过程中培养卓越农林人才。在2018年制定发布的《高等学校乡村振兴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18-

  2022 年》中,着力实施科学研究支撑行动,支持高校围绕国际农业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发展需求,提升农业科技原始创新能力,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源头供给,抢占农业科技发展制高点,加强交叉融合的创新布局,探索新模式,引领新方向。实施技术创新攻关行动,支持高校加强服务乡村振兴技术创新,突破现有技术瓶颈,强化联合攻关、推广转化与集成应用,解决制约和影响农业发展的重大技术问题。各高校围绕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科研项目组织实施,在农学、林学领域的科学研究持续深入,围绕农业遗传育种、土壤改良、病虫害防治、生态修复、设施农业、智能农业装备、数字智慧农业与农业物联网等领域不断开展重大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在“十三五”重点研发项目农业农村领域支持的项目中,高校累计牵头承担140余项,承担项目占总项目数的近40%。2016 年以来高校在农业领城牵头获得国家科技奖励近60项,占相关领城授奖总数的近60%。

  下一步,教育部将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需求,加快提升高校农业农村领域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的能力,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科技支撑,贡献高校智慧,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1月19日

日期:2021-01-25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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