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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464号(教育类362号)、第B108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高提案〔2020〕433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改革全科医学和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体系的提案》和《关于加快高等医学教育改革,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提案》收悉,现就教育部业务部分答复如下:

  教育部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全科医学和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工作。

  一、关于修订和完善全科医学人才培养方案的建议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要求,高等医学院校要高度重视全科医学学科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校成立全科医学教研室、全科医学系或全科医学学院,统筹高校及其附属医院全科医学教育体系不断完善,进一步优化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院校教育阶段的培养方案,创新全科医学课程模式,加强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医学院校均要普遍开展面向全体医学生的全科医学教育,广泛传播全科医学理念,积极将全科医学基本理论教育和学生医患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能力、社区预防保健能力、卫生服务管理能力等方面的培养相融合。面向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开设《全科医学概论》必修课,积极开展以人为中心体现全人照顾模式的教学活动,使其更好掌握全科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完善毕业实习中全科医学科轮转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实习,引领更多的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未来择业全科医生,或其将来在专科医疗实践中开展全科医疗协调性服务打好知识、能力和素质基础。

  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医学教育发展作出全面部署。教育部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加大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力度,逐步扩大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中央财政继续支持为中西部乡镇卫生院培养本科定向医学生,加快培养“小病善治、大病善识、重病善转、慢病善管”的防治结合全科医学人才。系统规划全科医学教学体系,3年内推动医学院校普遍成立全科医学教学组织机构,加强面向全体医学生的全科医学教育,建设100个左右国家全科医学实践教学示范基地。同时,《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自2021年起开展临床医学(全科)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加快培养高层次全科医学人才。

  二、关于完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课程设置、培养公共卫生复合型人才和设立公共卫生博士专业学位的建议

  一是优化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课程体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明确要求:预防医学专业学生毕业后要具有从事常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监测人群健康相关状况,预防控制疾病和健康危害事件,执行公共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卫生标准,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研究和实施公共卫生策略与措施的能力,要了解全球公共卫生状况,了解各类国际卫生组织和著名非政府组织的工作领域及其内容;同时课程计划中必须安排适量的心理学、医学伦理学、社会学、法学、管理学、卫生法律法规等人文社会科学课程,以适应预防医学的发展和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必须安排预防医学基础课程、专业课程,适当安排卫生政策与公共卫生管理相关课程。二是加强公共卫生实践教学。要求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必须有集中性实践环节,包括在有资质的教学医院进行临床见习与临床实习,以及在公共卫生机构见习、社区和公共卫生现场实践与服务。三是完善教学实践基地建设。公共卫生实践教学必须有稳定的临床教学基地和预防医学教学基地,临床教学基地要求学校必须拥有不少于1所三级甲等附属医院用于预防医学专业学生的临床实习;预防医学教学基地要求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等不少于2个。教学基地必须有从事教学的组织机构和团队,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水平的师资力量,有完善的教学管理和严格的教学质量评估制度以及学生实习所必需的学习、生活保障条件,要不断加强各类教学基地的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并有相关渠道获得资金的支持。四是探索研究生阶段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模式。教育部不断强化公共卫生与临床复合人才培养,推动培养单位深化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与公共卫生学科相融通的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多学科背景的公共卫生师资队伍建设,将医学检测、医学救治、健康护理、营养支持、卫生应急、卫生监督执法、医疗信息分析、健康咨询、心理疏导等纳入培养内容,多学科交叉培养现代公共卫生事业所需要的复合型人才,支持培养单位试点“医学+MPH”双学位项目,鼓励全日制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等医科研究生兼修MPH,培养医防结合复合型人才。

  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强化预防医学本科专业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强化对医学生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传染病防控知识等教育,加强医学院校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医院的医教研合作。继续开展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支持有关单位选拔临床医学等学科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兼修公共卫生专业硕士(MPH)学位,培养更多兼具公共卫生与临床专业能力的复合型拔尖人才。同时将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计划作为公共卫生研究生教育的主体培养计划,创立发展公共卫生博士专业学位教育,开展多学科背景下的公共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加大高层次专业人才供给,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相关学科专业纳入“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支持范围,增加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数量,在“十四五”期间持续扩大培养规模。

  三、关于将简明“流行病学”课程纳入大学通识教育并加大临床、护理等专业疾病预防控制的课程与培训的建议

  教育部一直高度重视对医学生的流行病学和传染病学知识能力和技能的培养,不断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临床医学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明确要求:学生应掌握临床流行病学的有关知识和方法,在课程计划中必须安排公共卫生课程,将流行病学内容纳入其中,培养学生的预防战略和公共卫生意识,使其掌握群体保健的知识和技能。要掌握传染病的发生、发展及传播的基本规律,掌握常见传染病的防治原则。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明确要求:学生要熟悉预防医学知识,了解常见传染病的发生、发展、传播的基本规律和防治原则。护理学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明确要求:学生要掌握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管理知识。

  教育部将进一步强化对医学生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流行病学、传染病防控知识等教育,加强医学院校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医院的医教研合作。

  感谢你们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1月19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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